东台快办首例仲裁中财产保全案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05日A05
日期:09-05
本报讯(通讯员 王元元)近日,东台法院收到无锡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申请人无锡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书、担保等材料,申请人无锡某公司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请求对被申请人陆某13万元的财产予以冻结、查封,并以保险公司保单保函提供担保,提出仲裁中财产保全。
东台法院审查后认为,申请人无锡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当日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书,移送执行局实施。
该案是今年8月以来盐城中院将仲裁文书的执行及保全案件,指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东台法院办理的首例仲裁中财产保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