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九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报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31日A05
日期:08-31
“王大队长,陈某的案子刚刚判下来了,溧阳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多亏你们检索到的警情信息!”8月10日,在溧阳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溧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吴震宇高兴地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文杰说。
2022年2月,陈某酒后与邻居发生口角,持刀闯入对方家中辱骂、恐吓、推搡对方,致对方腰部受伤。经鉴定,未构成轻微伤。当日,陈某在其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同年8月18日,溧阳市公安局以陈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作为案件承办人,吴震宇经认真审查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陈某构成寻衅滋事罪,但陈某无前科、未造成严重后果,有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可以考虑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这时,公安机关随案移送的警情检索报告引起了他的注意。警情检索报告显示,陈某虽然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前科,但其在2015年10月、2018年1月均有酒后闹事的警情记录。其中一次是醉酒后打人,因未造成他人受伤等严重后果,以治安案件调解处理。此次陈某行为再度升级,社会危险性较高,有提起公诉的必要。2023年7月31日,溧阳市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提起公诉,最终获得了法院判决支持。
该案从相对不起诉到提起公诉,公安机关的警情检索报告起到重要作用。这是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一次有益探索。2022年9月,溧阳市检察院联合溧阳市公安局,探索建立了“九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报告制度,对办案中查处的黑恶犯罪组织易发、多发的聚众斗殴,以及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故意毁坏财物九类案件,在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时对案件涉及的警情进行检索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及其他违法犯罪线索。
吴震宇介绍,溧阳市探索建立这项制度以来,已强制检索警情线索157条,发现涉黑恶及其他犯罪线索7件,成案4件。在办理一起抢劫案时,通过警情强制检索报告,成功发现潜藏的涉恶势力犯罪线索,最终以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罪名批捕4人。
这一做法引起常州市检察院的重视,经与市公安局多次会商决定,于2022年10月在全市推广使用该制度。截至今年7月,常州市涉“九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1508人,发现犯罪线索30条,成案2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