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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外脑”辅助办案回应“急难愁盼”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31日A05

日期: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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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检察       上一篇    下一篇

金湖县检察院强化“外脑”作用发挥,依托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通过“检察官+”模式联合履职,推动消除辖区22处100余套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安全隐患,有效回应人民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

今年初,金湖县检察院以“两会”召开为契机,及时走访沟通同级人大、政协,发现一则《关于加强我县室外公益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管理的建议》,指出该县部分乡镇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存在管护不善的问题,影响群众体育健身权益。

该院敏锐发现这条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后,经初步调查,发现有的乡镇健身器材场地杂草丛生甚至转作他用,有的器材老化锈蚀、零件缺失,不仅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使用,而且存在公共安全隐患。

为全面消除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安全隐患,金湖县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和辖区网格员对全县8个乡镇70余处健身器材进行摸底排查,系统梳理出7个乡镇22个锈蚀损坏器材点位。

金湖县检察院与县教体局展开磋商,明确监管职责、听取监管部门意见。4月,该院向教体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的管理与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今年6月,金湖县检察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吉兰芳以及提案委员,对健身器材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监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以前这里杂草齐腿高,器材大都掉漆、锈蚀,我们也不敢用。现在草没了、新器材用着也放心,大家都喜欢到这里锻炼身体。”村民张大爷高兴地说。

“针对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带病上岗’‘超期服役’等问题,金湖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回头看’复查,实现监督闭环,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吉兰芳对金湖县检察院聚焦民生领域,守护人民美好生活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就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安全隐患问题,我院强化类案发现与研究意识,以‘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的形式,推动全县开展健身器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与治理,推动监管部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正式出台全县室外体育设施配建和管理办法。为我市协同开展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提供有益的司法实践样本。”金湖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海波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