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结果我们很满意”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30日A02
日期:08-30
“感谢宋院长用心调解,这样的结果我们很满意。”近日,常州市武进区法院联合马杭纺织城物业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9年7月,被告租了原告两间店面房用来开布衣店,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期5年,年租金每间店面41500元,每年交纳一次。
前三年被告按约支付了租金。第四年由于新冠疫情影响,被告生意惨淡,与原告协商后,双方约定第四年两间店面房共减免租金5000元。2023年上半年起社会各方面恢复至正常状态,然而被告在未与原告协商的情况下,第五年仍按减免之后的金额支付租金,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5000元租金及违约金。
在法院诉前走访调查中,调解员发现,本次纠纷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新冠疫情对纺织城实体经济的冲击导致被告收入骤减,并非恶意拖欠租金;二是原告上门催要租金的方式欠妥,激化双方矛盾。
武进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文良了解案情后,带领民一庭副庭长王婷玉、立案庭副庭长陈云秀等形成诉前调解合力,深入群众、群策群力,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心声,从“情、理、法”角度出发,结合案情释法说理,告知双方预期风险,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宋文良耐心开导双方当事人:“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不仅耗时耗力,而且最终判决的结果也未必能让你们都满意,为了争一口气解除租赁只会扩大损失,双方各退一步,良性合作才能实现共赢。”经过法官以案释法,双方同意调解,被告当场支付租金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