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化纷争 暖企促合作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29日A06
日期:08-29
本报讯(通讯员 吴婷 记者 王晓红)“感谢辖区法院保护异地民营企业,感谢法官的调解使得我们又能像往日一样合作。”近日,74岁高龄的原告A公司负责人李某,冒着高温,驱车5个小时,从外地赶到徐州经开区法院,表达对法院和法官的肯定与信任。
自2012年起,原告A公司与B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由原告向被告销售铝线,一直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后原告所在地发生水灾,大量送货单据丢失,导致原告无法提供完整送货单据。经双方多次对账均未达成共识,原告远赴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追讨货款。
法官对双方开展了多轮调解工作,在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教育双方坚持诚信经营,诚信诉讼。经法官教育批评后,双方本着友好诚信的原则,重新对往来交易进行了客观的结算。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关系由剑拔弩张、互相指责,回归到相互信任、重新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