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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孩子起争执 法官协调解心忧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29日A06

日期: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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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江法宣 记者 张羽馨)“申请执行前我做好了要跑很多次的心理准备,没想到这么快法官就帮我解决了!太感谢了!”近日,扬州江都法院化解了一起因探望子女引发的纠纷,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探望权利。

2021年3月,原告徐某诉被告刘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原告徐某与被告刘某之子由被告刘某直接抚养,原告徐某对孩子享有探视权,可于每年寒假、暑假及法定节假日进行探视,被告刘某应尽到配合义务。但事实上调解却未能使双方“好聚好散”,围绕探望权的“拉锯战”也就此展开。

调解书生效后,徐某多次电话联系被告刘某要求对孩子进行探望,但刘某屡次以孩子有辅导课没有时间见面、往返两地不便等理由搪塞,导致徐某始终无法见到孩子。今年7月,徐某因长期无法见到孩子,到江都法院申请对探望权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刘江龙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如果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势必会对孩子身心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利于徐某日后行使探望权。

在与孩子沟通中,刘江龙了解到孩子因为长时间未和申请人徐某相处,内心对与母亲见面有抵触情绪。倾听了孩子的想法后,刘江龙与孩子进行谈心,表示自己也为人父母,深知父母对子女深切的爱,虽然父母之间存在矛盾,但不影响对子女的爱意,希望孩子同意母亲探望,在相处中感受温暖的母爱。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沟通,孩子最终同意母亲探视。同时,法官也耐心地做刘某的思想工作,解开了刘某的心结。

执行谈话当天,徐某和刘某带着孩子共进午餐,围绕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进行良好沟通,约定以后共同倾听孩子的意愿,关心孩子的成长。徐某对承办法官表达了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