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法官联合人大代表实地化解建房纠纷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29日A02
日期:08-29
本报讯(通讯员 曹瑞秋 邓家豪)近日,常熟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在审理一起因农村建房引起的欠款纠纷案件时,积极借助和发挥人大代表优势,依托法庭人大代表联络站,促成涉诉双方达成调解。
今年3月,原告秦某与被告潘某签订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约定由秦某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为潘某建造房屋,合同约定造价为41.5万元。房屋建造完成后,潘某尚余18.5万元款项未支付,理由是认为秦某建造的房屋存在质量瑕疵。秦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后,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庭了解案情,归纳争议焦点。经审理得知,被告潘某因案涉房屋出现多处裂缝,且存在渗水现象,担心房屋质量有缺陷,因此不愿支付剩余款项,要求原告秦某对上述问题进行修复,同时认为房屋外的场地、围墙、散水坡等部分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约定的总造价41.5万元之内,无需另外支付。而原告秦某则认为,根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41.5万元仅为毛坯主屋的建造款,不包含场地、围墙、散水坡等部分,该部分虽然双方对造价没有约定,但总计费用2万多元也要求算入房屋总造价中。
移送鉴定,数万元的高额鉴定费用和较长的程序耗时让涉案双方泛起思量。承办法官通过法庭人大代表联络站发函邀请常熟市人大代表、江苏金土木建设集团华夏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夏岳明一同前往案涉房屋现场开展勘查和调解。承办法官与夏岳明来到现场,仔细查看后确认该房屋建造虽存在瑕疵,但并无严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对争议部分做了估价。法官与夏岳明趁热打铁,就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经过法官与人大代表耐心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合意,由被告潘某一次性支付原告秦某建房款16.5万元了结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