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8-09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25日A03

日期:08-25
字号:
版面:第A03版:江苏监狱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102民初8345号

金华市驭翔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云网万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苏云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小鸭智能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金华市驭翔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云网万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苏云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商标权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2023)苏0102民初834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玄武法检大厦(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第三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5994号

山东中健健身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龙蟠中路店、中健健身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费华俊与被告山东中健健身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龙蟠中路店、中健健身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724号

朱安宁、陈兴全、南京利众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毛海、齐俊、曹建林、马志梅、尤翥生:本院受理的原告覃保义、殷金萍与被告朱安宁、陈兴全、南京利众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毛海、齐俊、曹建林、马志梅、尤翥生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原告覃保义、殷金萍就(2023)苏0102民初1724号民事裁定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壹份。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2826号

朱军:本院受理原告姚莉与被告朱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1199号

金玉美:本院受理原告周国富诉被告金玉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570号

魏快快:本院受理原告滕长龙与被告魏快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5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阜城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5901号

万红:本院审理原告夏斯梅、张义亭与被告万红名誉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邗江区人民法院新17法庭(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8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955号

房丽:本院受理周文杰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因无法完成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B305室)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15民初7242号

许诚实: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壕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15民初72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5民初6248号

南京英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联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15民初62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行审78号

常州鑫烨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应急管理局就被执行人常州鑫烨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行审78号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7816号

徐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诉被告你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92号

王亚洲、付晨:本院受理原告顾芷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4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901号

朱锡明:本院受理原告许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B5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6195号

罗宜福:本院受理原告章保华与被告罗宜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兔法庭第五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157号

施冬强:本院受理原告林茂云、陶琰与被告施冬强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1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1017号

柏武:本院受理原告杨路健与被告柏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10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4967号

姜娴然:本院受理原告夏洪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3450号

吴海林:本院受理原告陈德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34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4208号

顾正东、杨胜林:本院受理原告刘训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130号

刘亮:本院受理原告胡善高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九法庭(B515)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167号

张怀静:本院受理原告韩发利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九法庭(B515)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8791号

魏广财:本院受理原告杜永建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327号

杨浩:本院受理原告徐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296号

单为桃:本院受理原告臧军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32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