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991民初2184号
顾园园:本院受理的原告吴宏静与被告顾园园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3)苏0991民初2184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起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0681号
姚永兴:本院受理秦怀超与姚永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铁富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479号
何健:本院受理原告靳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4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5579号
余婷:本院受理谭俊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557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交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6603号
李闯:本院受理周玉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660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1514号
陈文华:本院受理原告包林选、赵素芳与被告陈文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02民初15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1904号
涂武斌:本院受理原告祁琴琴与被告涂武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02民初19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8455号
张艳:本院受理原告沈赛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411执3113号
常州惠航疏浚工程队、王伟: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常州市水利局与被执行人常州惠航疏浚工程队行政非诉执行追加投资人王伟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证据材料、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02民初3076号
润州区饭喷香百货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刘晓东诉被告润州区饭喷香百货经营部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02民初3159号
镇江昱之溪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新坞(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镇江昱之溪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1302号
王成、扬州市君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泉枫源园林景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丁凤明与被告王成、第三人扬州市君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泉枫源园林景观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13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6001号
张世杰:本院受理原告陆菲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60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6103号
扬州启辉置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扬州启辉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与被告扬州启辉置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扬州启辉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通知、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邗江区人民法院新17法庭(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8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8629号
兰彦秋、房睿:本院受理原告王荣昌与被告兰彦秋、房睿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王集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2782号
胡斌斌:本院受理原告刘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991民初2782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794号
赵彦:本院受理原告张海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91民初79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要求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