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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发出南通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22日A06

日期: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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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李沅芹 顾秀)日前,南通通州法院向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引导父母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原告朱某与被告曹某于2008年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10年12月登记结婚,育有一子一女。双方常为柴米油盐等生活琐事摩擦争吵不断,今年第二次诉至法院离婚。

在承办法官孙云霞的调解下,双方一致同意婚生子随被告曹某生活,婚生女随原告朱某生活。送达调解书时,承办法官分别向朱某和曹某送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要求双方认真阅读、严格遵守,履行告知书中列明的监护职责及家庭教育职责。双方均表示,尽管离婚了,但今后会按照《告知书》的要求,积极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等事宜,共同尽到子女的家庭教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