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会审重大海洋行政处罚案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21日A03
日期:08-21
本报讯(记者 沈文悦)为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管理,规范重大海洋行政处罚的实施,近日,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重大海洋行政处罚案件会审会,对近期查处的某公司未取得海域使用权非法占用海域行政处罚一案进行讨论和审议。会议由支队长张长春主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处负责同志及案件承办人员参加会议。
根据《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和《重大海洋违法案件会审工作规则》的规定,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员汇报基本案情,承办人员分别从案件由来及调查经过、当事人基本情况、违法事实、案件性质及拟处罚意见五个方面进行了介绍,对提出拟处罚意见的主要依据和理由作了详细说明。在此基础上,与会人员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违法主体是否明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案件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案件定性是否准确进行了审查,重点就非透水构筑物占用海域的时间以及处罚裁量是否恰当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经过会审,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本案当事人违法事实清楚、认定违法行为的证据充分、案件查处的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同意案件承办人员提出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若干元”的拟处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