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就地解纷在诉前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18日A06
日期:08-18
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朱韵韵)“两被告已交齐了所欠租金,村里要来撤诉了。”近日,南通通州法院平潮法庭与平潮镇矛盾调解中心通过“委托调解”新模式,成功诉前化解了两起土地租赁纠纷。
通州平潮镇某股份经济合作社与两被告金某、孙某因农村承包土地租赁产生纠纷。村经济合作社因两被告未按时交纳租金,将两被告分别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解除土地流转合同,两被告支付租金、违约金并返还土地。
平潮法庭收到这两起案件后,发现案情并不复杂,完全可以在当地诉前化解,也有利于今后此类纠纷的妥善解决,遂发函委托平潮镇矛盾调解中心先行非诉调处上述两起矛盾纠纷。
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巧用熟人优势,以接地气的话语阐明利害关系,并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经过耐心的沟通劝导,最终两被告分别交齐了所欠租金,原告因与两被告庭外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撤回两起案件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