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海峡,只为道一声感谢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18日A05
日期:08-18
“不仅是我个人在法律上的输赢,这是救了这个企业!”年过七旬的台商谢先生对昆山法院法官王丹妮说。三明公司是最早入驻昆山的台企之一,谢先生正是三明公司的创始人及董事长。这次郑重的感谢,来自于企业转危为安之后。
据了解,1996年,钱某以普通员工身份入职三明公司,二十余年里,钱某逐渐成长为业务经理,管理三明公司许多重要事务。2020年,钱某与公司发生财务纠纷,三明公司解除了与钱某的劳动合同,钱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业务提成及工资报酬3600余万元。仲裁委驳回其请求后,钱某诉至昆山法院,并要求查封三明公司价值3000万元的财产。法院根据钱某提供的财产线索采取了保全措施,其中包括冻结三明公司银行账户。
三明公司账户流动资金受限,生产经营遭遇困难,于是向法院申请以名下土地、厂房等不动产作为置换保全财产替代被查封账户。承办法官王丹妮在接到申请后思考,“如果不同意置换保全财产,已成立30年的台企很可能遭遇危机,数百员工可能失去工作,如果同意置换保全财产,原告的诉讼权利、实体权益又会不会受到影响”?
王丹妮决定先弄清三明公司不动产现状、价值等情况。于是联系该公司,要求提供不动产权属、查控抵押信息和估价报告等材料。在材料齐备后,法院立即组织听证,听取原告对于保全置换的意见。
听证会上,三明公司详细陈述了目前企业生产经营遭遇的实际困难,而原告则坚持原有保全措施,甚至表示要将诉请金额、保全金额提高至1.16亿元。面对焦灼的场面,王丹妮向原告释明:“提高诉请及保全金额是你的权利,但你要考虑,这也是需要付出成本的,不仅相应的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都会大幅度增加,甚至如果三明公司因为你提出的不当保全请求受到损失,他也有权起诉你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权衡利弊后,原告情绪逐渐平复,也打消了变更诉请及保全金额的念头。
听证后第二天,法院综合研判全案作出裁定:“准许三明公司以价值2800万元的不动产等财产置换保全,同时将银行账户查控金额由3000万元变更为200万元。”在移送置换查控措施的交接材料里,王丹妮用加粗字体在备注栏写下:“先查封房产,再变更银行查封金额,注意避免200万元限额内已查控现金脱冻。”
置换完成后,三明公司生产经营恢复正常。
在此后劳动争议案件的实体审理中,法院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对于钱某和三明公司之间的关联诉讼做了全面梳理,发现在本案发生之前,钱某已通过劳动仲裁要求三明公司支付欠付工资一万余元,仲裁裁决支持其请求后,公司已及时履行了付款义务。双方之间矛盾旷日持久,形成了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一系列诉讼。钱某主张业务提成的主要依据为四份协议书,均形成于钱某任职期间,虽盖有公司印章,但并无相应董事会讨论记录,且公章实际由钱某掌控。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钱某的主张,最终驳回其诉讼请求。钱某提起上诉,苏州中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手术做完,身体恢复后,我说马上来。”谢先生因该系列案件身心俱疲,本案作为双方纠纷的最后一案尘埃落定后,谢先生在身体恢复后的第一时间,就带上高管团队,专程来到昆山法院送上锦旗并表达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