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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人民法院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18日A03

日期: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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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监狱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324民初704号

王立刚:本院受理原告朱宁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24民初7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552号

刘为:本院受理原告刘家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24民初5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6071号

无锡市利多盛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江旺食品有限公司与无锡市利多盛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13民初6071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6071号民事裁定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4004号

何玉学:本院受理原告张建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4003号

王曙光、胡园园:本院受理原告王梦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4745号

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鼎岳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绍颂:本院受理原告周灿兵与被告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鼎岳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绍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1003民初4745号,现依法向你三人(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选鉴。逾期将缺席判决。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687号

孙中林、张霞:本院受理的原告杨苏成与被告孙中林、张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相关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8763号

谭强:本院受理原告王小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9087号

柏立威:本院受理原告李全英、陈威、陈猛诉你、王春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8605号

戴朋:本院受理原告魏伟诉你、戴玉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8395号

汪玉启:本院受理原告薛明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1545号

卢永飞:本院受理原告王宪臣与被告卢永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邮寄送达及直接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3035号

江苏卓艺佳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兆峰诉被告江苏卓艺佳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02民初30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4337号

江苏北方氯碱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红卫诉被告江苏北方氯碱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4086号

孙斌、孟庆侠:本院受理原告李刚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复印件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15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以上期间届满日是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3838号

朱秀婷:本院受理原告马爱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复印件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15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以上期间届满日是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7190号

顾旭伟:本院受理陈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7190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0031号

陈志强、庄伟明、严昌平、林云炳、陈爱国:本院受理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诉陈志强、庄伟明、严昌平、林云炳、陈爱国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09:30在本院三楼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9507号

林强:本院受理原告张忠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将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点3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8479号

杨卫刚:本院受理原告张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847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判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7870号

张光荣:本院受理原告秦海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787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判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5319号

丁桂兰:本院受理原告孙绍英与被告贾永林、丁桂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被告贾永林提交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0728号

南京天谱弘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凌与你(2023)苏0104民初10728号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30在本院第十二法庭(俞家巷21号-1)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13)秦执字第1374号

南京树信进出口有限公司、卢国权、南京金视显科技有限公司、徐建立、南京万江-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树信进出口有限公司、卢国权、南京金视显科技有限公司、徐建立、南京万江—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江苏信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本院于2023年7月13日依法作出裁定,变更江苏信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现将(2013)秦执字第1374号执行裁定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982号

江苏运金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19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寻亲公告

1996年6月,泰兴市泰兴大桥下发现一流浪女,该女外地口音,智力残缺,左眼缺失,年纪约为40-50岁。不能与人正常交流,请知情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前来认领,逾期未认领,该人将被依法安置。联系人:卜志军先生(13182259918),城北派出所刘警官(13775736289)。

泰兴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