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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17日A09

日期: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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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寻找育婴儿生父母公告

2017年3月14日凌晨2时左右,我所辖区居民陈军在盐城市亭湖区东亭湖街道北林居委会三组200号(原北林居委会一组)门口捡到一名男婴,婴儿用旧抱被子包裹着,身穿一身旧衣服,陈军养育至今,取名为陈春睿。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东城派出所崔警官联系,联系电话:13770282708.

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东城派出所

二0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寻亲公告

2021年10月,泰兴市虹桥镇虹德花苑一期8号楼一单元一楼楼梯口发现一用纸箱包裹的女性遗弃婴儿和写有2021年10月5日凌晨12时28分生的字条,请知情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前来认领,无逾期未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联系人:耿士明先生:18362831273

虹桥派出所吴天赐警官:13805265358。

泰兴市公安局虹桥派出所

2023年8月11日

寻亲公告

1999年7月一女子自称叫严德兰,1979年4月10日出生,经张玉良(已死亡,湖南溆浦县人)介绍来泰兴市元竹镇,1999年7月30日嫁给了泰兴市元竹镇大元居委会十八组49号周永法,生养一子叫周海飞。因严德兰智力有问题,无法描述自己户籍地及家属信息。请亲人或者知情者速与当事人周先生15195272050或者元竹派出所刘警官13952642019。

泰兴市公安局元竹派出所

(2023)苏0102民初2881号

沈冰冰: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28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6064号

江苏合利兴温泉酒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空港聚星温泉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南京宇轩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合利兴温泉酒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空港聚星温泉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5549号

句容恒创服饰有限公司、施修飞:本院受理原告朱玉洁诉被告句容恒创服饰有限公司、施修飞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句容市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4344号

梅志祥: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诉被告梅志祥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4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2793号

江波: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83民初27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2320号

王教月: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83民初23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820号

赵建刚、吴玲玲:本院受理原告王海全与你们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83民初8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4790号

中远光伏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王永柱:本院受理的原告句容市郭庄镇徐记五金加工厂与被告中远光伏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王永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4792号

中远光伏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王永柱:本院受理的原告句容市郭庄镇鑫荣福装饰材料店与被告中远光伏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王永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5194号

张家港市艾阳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句容市天王镇和欣服装加工厂与被告张家港市艾阳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3102号

刘涛、周贵玲:本院受理的原告许定军与被告刘涛、周贵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1003号

任俊: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与被告任俊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91民初10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2210号

潘旭平:本院对原告朱亚民诉被告潘旭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8民初22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070号

吴丽、吴赶:本院受理原告杨宣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30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480号

朱文强、朱小平、汪伦换:本院受理王余付与王庆旭、王志亚、王春梅、朱文强、朱小平、汪伦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完成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B304室)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5488号

孙明:本院受理原告陈欣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577号

张笑晖:本院受理原告李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350号

李永美:本院受理原告李永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2)苏1023民初6436号

宝应县晶昇工贸有限公司:原告晶昇智慧电源科技(扬州)有限公司诉被告FULLENERGYCORPORATIONLIMITED(万力有限公司)、宝应县晶昇工贸有限公司、常州市尊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五号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349号

王洪慧:本院受理原告顾明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858号

陈修宝:本院受理原告王立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4573号

吴艳红:本院受理原告桂银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03民初1596号

中农绿地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卓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军五金建材经营部诉你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03民初159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6321号

刘凯:本院受理原告陈瑞春与被告刘凯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312民初63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7496号

徐州华通厉湾金属矿产有限公司: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铜山县利国镇桥南钢材门市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一份。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茅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471号

孙士勇:本院受理原告陈汝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961号

龚新亮:本院受理原告徐传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5334号

马枝梅:本院受理原告陈根柱与被告马枝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312民初53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5357号

杨皓翔:本院受理原告郭刚与被告杨皓翔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312民初53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5506号

李胜利:本院受理原告范树青与被告李胜利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312民初55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4375号

庄寒松:本院受理苏迎、苏盼、苏南、肖健、肖楠、肖赛诉你与江苏苏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4377号

庄寒松:本院受理苏迎、苏盼、苏南、肖赛诉你与江苏苏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344号

李宇:本院受理原告王育召起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与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B40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550号

封甜甜:本院受理原告何田田起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与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B40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738号

鲍春叶:本院受理原告李金艳起诉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与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B40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043号

连云港三威化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国祥、苏州申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起诉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与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B40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146号

彭伏勇:本院受理原告徐贵超起诉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与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B40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