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人”非法换汇被判七年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17日A06
日期:08-17
本报讯(通讯员 严琪 王杰)她为爱远嫁非洲,原以为是幸福生活的开始,却在异国他乡一步步陷入非法换汇深渊,摇身一变成为换汇黑商,最终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00万元。
“2006年,我18岁,辍学后在义乌打工,在那里认识了我老公,他是非洲尼日利亚人,平日里做些小生意,我便开始结交一些朋友,无意中接触到了炒卖虚拟币的项目……”2021年7月,在公安机关的审讯室里,申某第一次交代自己是如何从一个涉世未深的外国媳妇变成非法换汇团伙的“中流砥柱”。
刚开始,申某结交的朋友K某只是教申某如何炒币,时间久了,K某和申某之间逐渐建立起了信任,K某会销售一些比特币给申某,申某再支付K某人民币。这种交换模式让申某嗅到了商机,也为她日后踏上犯罪道路埋下了伏笔。
2017年,申某离婚并带着年幼的女儿离开了生活8年的非洲。回国后,申某先后注册5个火币交易所账户,在使用境外银行账户收取尼日利亚法定货币奈拉,买入用于换汇的比特币、泰达币等虚拟币后,转至火币交易所账户,利用火币交易所的OTC交易或线下C2C交易,在国内将虚拟币卖出兑换成人民币。2020年6月,申某又联系黄某、刘某组织成立的小黄人团队,通过3个不同的微信群,开始成规模、有体系地经营非法换汇,流水高达人民币13亿元。
2022年6月,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认为,申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依法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并提出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近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作出以上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