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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15日A09

日期: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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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213民初4861号

无锡市和亦健身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海派时空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怀勋诉无锡茂业置业有限公司购物中心分公司、无锡茂业置业有限公司、无锡市和亦健身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海派时空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48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4228号

汤春年:本院受理原告罗树芬诉被告汤春年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渔沟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3386号

李敏:本院受理王的銮诉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33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598号

镇江新区大港鑫泰车行、淮安速火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俞正苟与被告彭军、镇江新区大港鑫泰车行、淮安速火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7486号

刘昌伟: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彩红与被告刘昌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17民初2951号

无锡健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溧水区鹏诚机械租赁服务部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6419号

董丙生:本院受理原告邢学生与被告董丙生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王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3032号

任建文:本院受理原告付蓉芳与被告任建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23民初30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2412号

沈洪江:本院受理原告晁永与被告沈洪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23民初24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4601号之一

赵乐:本院受理原告侯盼盼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46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采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4602号之一

史建矿:本院受理原告于章秀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46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