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1203民初1886号
高港区玛缇瓷砖店:本院受理原告周尧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3民初3597号
黄建生:本院受理原告邵金安与被告黄建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7861号
天宁区兰陵墩潞翻译服务部、张国鼎、巫息平:本院受理原告顾锦霞诉被告张国鼎、天宁区兰陵墩潞翻译服务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巫息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巡回法庭2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3350号
阳泉金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合鹰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阳泉金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淮安市博立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苏华建设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804民初33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1908号
何滕滕、李思宁:原告陈占君诉被告何滕滕、李思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3)苏0391民初19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5932号
顾继萍: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59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6348号
刘伟平: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63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8949号
卓乐泽:本院受理原告乔文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李集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2400号
王军、顾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240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3楼308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3728号
胡华春:本院受理原告胡建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的期限分别为15日,即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次日起30日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3336号
徐承琪、费何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的期限分别为15日,即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次日起30日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8884号
赵强、李宁:本院已受理原告惠中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3347号
徐州汇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州天合源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文聪、张爱生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2223号
李海芹:本院受理原告刘海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22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2732号
苏州工业园区汤庄里建筑工程服务部、王志成:本院受理原告李成刚与被告苏州工业园区汤庄里建筑工程服务部、第三人王志成、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4036号
李淑兰: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40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魏庙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7849号
陈伯清: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1733号
饶忠新:本院已受理原告宜兴市宜城街道美华林卫浴店与被告饶忠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0282民初1173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3694号
李在平:本院受理原告奕沃化妆品(浙江)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在平、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03民初6101号
丁爱忠:本院受理刘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903民初61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8256号
田云:本院受理的原告胡雅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4643号
王宏江:本院受理江苏宇鑫起重吊装有限公司与王宏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6541号
吕方: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沛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等相关应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在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沛县人民法院大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81民初7642号
卢欢:本院受理原告丹阳市方也工具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2时在丹阳市人民法院丹北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丹阳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5433号
程磊:本院受理(2023)苏0322民初5433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与被告程磊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之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栖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5745号
江苏隆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宗晓阳、王宝成:本院受理原告扬州铭昊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隆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宗晓阳、王宝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1003民初5745号,现依法向你三人(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选鉴。逾期将缺席判决。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3873号
许凤芹、贾刚:本院受理原告陈法均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387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3101号
徐州市鲁光奶牛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原告姜宁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310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3460号
白祥: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汇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346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0183号
杨贤贵:本院受理赵士发与杨贤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铁富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6708号
苏州亿明威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泰州飞熊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亿明威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泰兴市人民法院40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3034号
邹德奎: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苏润扬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303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7530号
武艺:本院受理的原告晋家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4289号
侯相坦:本院受理原告顾兰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4289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02民初1773号
严忠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中心支公司与被告严忠祥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02民初17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5497号
樊佳浩:本院受理原告冯泽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5497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8174号
侯飞:本院受理原告王建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02民初2925号
杨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卓鼎资产清算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文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谏壁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8333号
王钦亮、杨传亮:本院受理原告刘为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127号
丁正山:本院受理原告王金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91民初12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要求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2929号
倪学中:本院受理原告陈广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6911号
王和林:本院受理原告王云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审判信息查询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