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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践行“枫桥经验”的答卷人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15日A05

日期: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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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朱洁 本报记者 翟敏

半个多世纪前,浙江诸暨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有效解决了基层各类矛盾和问题。近年来,扬中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不断汲取“枫桥经验”的思想精髓,创新“枫桥经验”新实践,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

重心前移、源头防治

跑出溯源治理加速度

“这样的案子,就该搬到村里来审,让大家都来听听道理……”

“看法官审案子,我们也学习到了很多法律知识。”

这是扬中法院新坝法庭庭长常红在新坝镇联盟村文化礼堂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中,现场围观的群众对庭审的印象与评价。

在新坝法庭,赡养纠纷等家事案件占比较大,为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常红决定前往当事人所在村进行现场审理,这才有了刚开始的那一幕。

“巡回审判最终目的不在于‘判’,而在于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巡回审判中,常红始终坚持着自己的原则,能调则调、当场兑现,使矛盾纠纷彻底解决。贴近群众、深入诉源治理一线是人民法庭的优势,扬中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准确把握群众诉求,聆听群众呼声,将巡回审判作为司法便民的新窗口,构建常态化巡回审判机制,在17个村(社区)设立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将执法办案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既治“已病”,又治“未病”,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此外,全院71名法官、法官助理按照“一员多格”配置对接联络全市85个村(社区)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常态化开展走访排查、法律咨询服务、诉前调解等活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络,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内外并举、诉非联解

打造诉源治理新模式

“太感谢你们了,有了这个调解协议,如果黄某到时候不给钱,我就申请强制执行!”日前,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当事人给承办法官打来电话,连声表示感谢。

原来,张某在八桥镇某服装厂打工,活干完却只要到了部分报酬,剩余一万元对方迟迟不给。无奈之下,从未打过官司的张某一纸诉状将对方告到法院。案子很快被引入诉前调解程序,最终达成协议,约定了付款时间。

(下转C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