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官司 两段心情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15日A02
日期:08-15
本报讯(记者 翟敏 特约记者 赵德刚)“外地人与当地企业打官司会不会吃亏?法院会不会向着本地企业?从‘犹豫、纠结、忐忑、不安’到‘认同、放心、坦然、感动’,我们很放心!”近日,苏州一企业当事人给淮安中级法院法官朱月娥、法官助理朱强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感谢信中描述了他们在案件诉讼中经历的心理变化。
2019年3月,苏州A公司与淮安当地一大型企业B公司签订了承接淮安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合同。根据合同约定,B公司应于2020年7月30日分期按比例支付工程款。B公司逾期未支付上述款项,A公司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次庭审前,我们很犹豫。作为外地企业,到淮安起诉一个本地企业,淮安法院能否公正处理?法院是否会有所‘倾斜’?如果不选择本地律师,诉讼中是否会造成不便,甚至曲折和磕碰?”
企业最终选择公司自己的代理律师。
“但是,我们又开始忐忑。对方律师诉前调解态度强硬,不肯做出退让,是不是对诉讼结果已胸有成足?对方为什么还不同意调解?”当事人非常不安,本案标的额高达3000多万,如果法院不支持他们的请求或者部分支持,公司损失太大了。
结果,庭审结束,经历、目睹了系列事实后,当事人对案件审理感到“认同、放心、坦然和感动”。
感谢信中说,正是因为两位法官专业过硬、司法作风规范、为民办实事的态度,让他们主动配合法院进行调解。
虽然因双方差距巨大未能调解成功,但当事人在信中说:“调解过程中两位法官多次沟通、解释,制作各种版本的调解方案来拉近双方差距,法官的耐心和付出双方都能看到。不管二审作出怎样的判决结果,我们都能够坦然接受。”
二审判决很快就下来了,判决B公司支付A公司近3000万元工程款。“判决书里,两位法官全面深刻地回应了对方上诉理由,并予以剖析说理。司法公正最直接的体现是当事人是否愿意服判息诉,在本案二审审判后,对方就主动履行了3000万元的付款义务,解决了我们公司的资金困境。我们感受到了淮安法院的公正和不易、你们的水准和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