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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14日A09

日期: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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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106民催1号

本院于2023年5月8日受理了申请人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宣告票据无效一案的公示催告申请,已依法予以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因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本院于2023年8月2日依法作出(2023)苏0106民催1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向南京银行长江支行申请支付。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70号

赵荷芳:本院受理泰州万邦无纺业有限公司诉赵荷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03民初7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及其他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及其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2097号

冯祥:本院受理原告邵生义、王秀梅与被告田飞、朱中涛、冯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04民初20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7259号

秦超、褚衍民、王立军:本院已受理原告于慎元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6325号

肖卫清:本院受理原告李建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1231号

胡坚强:本院受理马孝侠、朱娟、朱伟、朱彬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缺席审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91民初12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515号

孙荣邵、周春影:本院受理朱大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缺席审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91民初5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524号

章海国:原告黄跃进与被告章海国、章海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91民初5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9037号

吕相伟、吴海利:本院受理原告钟允德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铁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5184号

被告王礼光:本院受理原告黄素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2861号

王俊:本院受理原告王号然与被告王俊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28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2870号

高广勇、牛立香: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殷霞与被告高广勇、牛立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81民初28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