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11日A07
日期: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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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判结合,定分止争
“绝不让和稀泥式调解成为拖延办案的理由”,这是邹志敏心中的办案底线。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邹志敏从房屋经济价值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及时判决确认是否解除后,尽可能避免让房屋长时间空置。侵权纠纷中,因为双方当事人多数是带有情绪起诉来院,如果不及时裁判,极有可能会导致双方在等待裁判的过程中矛盾不断升级,邹志敏多采用加班的“笨方法”,及时下判决。
在办理一起继承纠纷过程中,邹志敏及时调整办案策略转调为判,避免了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恶化。原被告系亲兄妹,因继承父母遗产份额发生争议,双方因遗产分割比例意见很大,均认为对父母的遗产有贡献。鉴于原被告年龄均近六十,想法较为固执。庭前和庭后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均固执己见,甚至认为法院久调不判存在问题。面对当事人的猜忌,邹志敏在了解双方意见,均不愿意调解后,及时裁判。
能动司法,提升调研
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邹志敏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各项研讨等活动。她注重将审判实务中的问题结合理论予以分析研究,注意将审判经验、工作创新亮点等进行提炼总结。她撰写的《饲养信鸽妨害他人居住权益的司法认定》《子女一方未经其他子女同意挖走父亲遗骨侵害其他子女人格权》案例分别入选“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和“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2021年撰写的《关于规范二手房市场中介机构行为》的司法建议,受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她积极参与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宣传,展现了法官的良好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