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8-10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法律约束与道德自律的关系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11日A07

日期:08-11
字号:
版面:第A07版:法学研究       上一篇    下一篇

今年六月,电影《消失的她》火热上映,成为今夏电影行业有口皆碑的爆款作品。剧情来自于社会生活的真实映射,而不禁给观影者带来了社会性的思考。作为法律职业人员,笔者在观影时就联想到了现实中的真实案例,例如杭州许国利杀妻碎尸案、中国孕妇泰国坠崖案等。虽然这些案件中的被告人均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但也引发了法律与道德的相互关系这一法学领域古老的议题。

结合《消失的她》电影情节及现实案例,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着“道德风险”这一问题。“道德风险”是保险制度中的概念,根据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约瑟夫·阿罗的表述,其是指保险诱发了被保险人不注意避免或者故意导致损失发生或扩大的道德风险行为。

笔者认为,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伴随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在人类文明发展之初,彼时法律制度尚未萌芽,宗教和自然规律成为社会群体的行为规范。而伴随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法律制度逐步成为约束人性、规范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但在此期间,法律与道德亦呈现出一种动态调整的发展样态。例如,在当今社会,“见死不救”能否入刑?实践中有人认为,故意犯罪包含积极作为和消极不作为两种情形,见死不救就是典型的不作为犯罪。但就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这种观点仅在部分被告人负有救助义务的情形下得以成立,一般情况下见死不救不能纳入刑法评价的范围之内,而仅能纳入道德评价的范畴中。因此,可以得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一结论。

不可否认的是,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道德风险的发生,通过否定行为结果的效力来阻却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在《消失的她》中,男主角何非在婚后欠下巨额赌债,其妻子李木子是否需要为此承担共同的还款责任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何非所欠之债是因其个人的赌博行为导致的,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李木子并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又如,何非杀害妻子李木子后,能否继承财产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便丧失继承权。从以上法律规定的初衷来看,均是通过否定行为效力的方式来遏制潜在的道德风险,体现出了法律制度的“他律”价值。

但更为重要的是,法律作为制度性的存在具有天然的滞后性缺陷,立法者无法预设所有社会群体的行为方式,亦无法预料到社会、经济、文化、科技日新月异的变化所可能带来的新类型的矛盾纠纷。当今社会推崇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但更为重要的前提是,社会群体应当对法律有着发自内心的尊重并主动遵循。因此,道德自律成为构建法治社会的内核,是执法和司法的“润滑剂”。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员,我们要做到对遵纪守法的本能自觉,而不应将其视为一种对自我行为的约束与强制。

笔者认为,我们不仅要重视法律制度的约束作用,更要利用好道德教化的强大力量。作为法律职业人员,我们要将“法”与“德”融入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将“他律”与“自律”相结合,为守法尚德者撑腰,让违法失德者担责,为社会公众提供明确的法律预期与行为指引,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