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903民初5044号
朱天成、盐城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新区康之家家居经营部:本院受理沈俊宇与朱天成、盐城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新区康之家家居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变更被告申请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7921号
陈艳:本院受理原告郭宜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民终1540号
李明法:本院受理上诉人刘峰与被上诉人淮安市淮阴区淮高镇人民政府与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8民终15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582号
夏海兵:本院受理原告邓倩玲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2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1行审89号
常州悬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就被执行人常州悬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行审89号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579号
鲍恒丽、卞光仁:本院受理原告贺美红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35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879号
唐春容、车书久: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稻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723民初2879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873号
孙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云县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723民初3873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4576号
李其:本院受理原告刘全英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4710号
蔡中燕:本院受理原告刘明亮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3111号
武伟新:本院受理原告蒋红军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12民初31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3600号
常州卓伦智能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建峰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12民初36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3839号
周冰冰:本院受理原告常州仁象纸箱包装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12民初38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4827号
中亨建设劳务集团江苏恒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德禾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王燕、第三人中亨建设劳务集团江苏恒琞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82民初523号
彭建民:本院受理原告杨建勇与被告彭建民、泰州市润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已依法作出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2民初5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靖江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7492号
曹季新:本院受理原告程川诉被告曹季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1210号
张联和:本院受理原告李定安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8民初12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1160号
李红卫: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鑫胜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与南京朗嘉门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8民初11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2884号
夏仁飞:本院受理原告高淳县淳溪镇凯骏百货超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民初196号
涟水县金拇指蛋糕房:本院受理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诉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1013号
钱浩:原告张正勤与被告钱浩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23)苏0902民初101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本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盐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4428号
邢天雄:本院受理原告高光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308号
曹殿启:本院受理原告潘志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8民初204号
宋龙燕:本院受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8民初205号
徐海波:本院受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2737号
吴建国、江苏保护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施杰、孙怀喜与被告吴建国、江苏保护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保全措施一览表、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294号
李磊: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12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296号
李光瑞: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12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813民初1047号
范小春:本院受理原告袁开飞与被告郑国培、范小春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813民初10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9656号
王德友: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武振云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一份。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茅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2316号
于万清:本院受理原告梁娟与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号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3902号
诸莉莉:本院受理原告汪朝阳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2564号
张誉君:本院受理原告王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83民初25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少年案件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1980号
陶守祥:本院受理原告陶辰、陶益豪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83民初19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少年案件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民终2846号
赵庆云: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孙正景与被上诉人赵亚云、原审第三人赵庆云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民终284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552号
马昌正雄:本院受理原告马生杰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25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850号
刘媛媛:本院受理原告陈诚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28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62号
高金岭、高建伟:本院受理原告栾成艮诉被告高建伟、赵晓军、高金岭、洪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洪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662号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3545号
淮北蒸蒸日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华丰家具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354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4531号
朱永梅:本院受理原告贾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453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4666号
倪阳生:本院受理原告刘刚与被告倪阳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46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登报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1484号
杨德草:本院受理原告高福兵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81民初14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6256号
宋东月:本院受理原告宋巧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4870号
彭书平:本院受理原告邵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4870号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融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2550号
吴婷霞:本院受理原告闫玉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25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7911号
蒋昕彤:本院受理江苏华展门窗工程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凌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2115号
杨磊、胡正龙:本院受理睢宁祺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211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7265号
无锡财优化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名扬投资有限公司诉无锡财优化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权利义务书、民事裁定书、相关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15日(自答辩期满之日起计算)。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天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扬名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7273号
山西大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翰国兴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辛西亚进出口有限公司诉山西大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翰国兴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权利义务书、民事裁定书、相关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15日(自答辩期满之日起计算)。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天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扬名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3743号
孟凡森:本院受理原告张训良与被告孟凡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37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3741号
柳忠学:本院受理原告李百响与被告柳忠学、孙忠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37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3183号
刘俊、梁艳:本院受理原告严勤兰与被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与第三人刘俊、梁艳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严勤兰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3183号案件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6052号
史春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常州分中心与被告史春平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的下午1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6042号
祝延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常州分中心与被告祝延平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的下午1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6056号
柳建兰: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常州分中心与被告柳建兰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的下午1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6057号
祝延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常州分中心与被告祝延平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的下午1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9406号
徐建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9398号
赵梦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