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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净化招投标营商环境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10日A05

日期: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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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检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王丹 卞洁璟)7月28日,来自扬州经开区检察院的青年干警以案释法,为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业的300余名从业人员讲解了行业领域的相关法律问题。

去年,扬州经开区检察院在办理扬州某建设公司、丁某、罗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时,发现在个别市政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招标公司、投标公司、招标代理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串通,操控招标结果,暴露出的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几名犯罪嫌疑人案发后虽然承认其行为违法,但称在以往工作中并未意识到该行为的违法性,而是将此作为招投标领域的“潜规则”。这引起了办案组组长、扬州经开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珺子的深思。工程明招暗定,违反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原则,也容易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经过摸底调查,办案组发现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事先内定中标单位、于招标前向内定的中标单位泄露招标项目重要内容、联系陪标等违规违法行为。这也暴露了部分企业内部合规管理缺失,法律意识淡漠。

经研究,办案组决定,结合案件专门对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隐患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防治对策,促进招投标问题的源头治理。

一份检察建议由经开区检察院检察长送达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建立内部信息通报渠道、规范企业与招标代理公司的合作关系、建立违规参与招投标的代理公司黑名单……这些建议不但深入翔实,而且操作性强。”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说。

该份检察建议还指出,针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点工程等,要围绕决策运行环节,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财务管理等方面查漏补缺,建立清晰透明、权责明晰、有效制衡的监督制约机制。

一场在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领域普法宣传月活动由此拉开。经开区检察院对重点企业、关键岗位开展了普法教育,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恪守红线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