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法院员额法官“动”起来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09日A01
日期:08-09
本报讯(特约记者 于波 张海陵 通讯员 吕萍)“通过科学、规范、合理的考评测算机制,泰州法院对员额法官职数实行‘动态管理’,拒绝‘温吞水’,不搞‘一刀切’,打破区域间编制‘壁垒’,以案件数量为‘集结号’,调动全市法官积极履行职责,主动顺势而为,有效缓解各市(区)法院间案件审理‘吃不饱’‘吃到撑’的现象,有力实现能动司法。”泰州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辙表示。
据了解,近年来,为策应泰州市委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泰州中院紧扣大健康产业是泰州制胜未来这个关键所在,着力推进“药医养食游”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改革,由医药高新区法院管辖泰州全市范围内涉大健康产业医药、医疗、疗养、食品、旅游领域的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更好地承担起为党委政府提供准确、扎实、充分决策参考,保护产业发展、业态革新和知识创新的重任,并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医药产业知产司法保护泰州调研基地”,有力护航医药产业集群建设。
“集中管辖后,医药高新区法院除涉‘药医养食游’的其他刑事、民事、执行案件调整至高港区法院管辖,高港区法院每年的新增案件约5000件,数量增长近一倍。”据泰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冯涛介绍,管辖权调整后,高港区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凸显,依靠自身编制增加人员配备无力承担急剧增加的审判任务,且人员补充招录周期长,短时间内新招录人员能力无法适应专业岗位要求,不能有效解决迫在眉睫的人案矛盾。
为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泰州中院提出在现有编制范围内动态调整编制和法官员额的设想。为此,泰州中院多次到各基层法院开展实地调研,以基层法院近三年人均办案数和案件权重为基础,综合分析各法院编制规模、年龄结构、任职经历和当地人口数量、经济规模、区域面积、诉源治理工作等因素,确保编制调整工作科学开展。
经过严密测算和推演,泰州中院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优化结构”的原则,建议从除高港区法院以外的其他6家基层法院划拨13名中央政法专用编制,用于增加高港区法院审判人员配备。2022年12月,省委编办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同意泰州中院的编制调整方案,印发泰州法院政法专项编制动态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全市法院审判资源配置得以进一步优化,审判执行工作得以有序衔接、高效开展。
泰州中院还注重加强对于调整人员的选拔和培养,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激发“鲶鱼效应”,好中选优,让广大干警远离“温吞水”的状态。同时加强法官政治和业务的学习,提升政治站位、坚定法治信念、提高法律素养,并通过跨庭交流,让法官的业务能力从“专科”变为“全科”,实现从“匠人”到“专家”的转变。
“在高港区法院补充审判力量到位后,泰州中院将持续跟踪关注高新区法院和高港区法院案件质效指标和工作完成情况。”泰州中院审管办主任郑兴介绍,今年1-5月,高港区法院审结案件数量同比上升64.34%,一审服判息诉率和人均结案数均居全市第一;高新区法院收结案比、一审判决案件发回重审率、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数居全市第一,并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