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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上接A版)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08日A07

日期: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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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学研究       上一篇    下一篇

(上接A版)4月21日下午,朱某在金湖县金南镇乡下一处厂房内发现被执行人方某的踪迹,他赶紧拨通金湖法院执行服务热线,焦急地说明情况。接听专员立即向执行指挥中心发送工单,执行干警接到工单后迅速集合奔赴指定地点,成功将被执行人方某拘传至法院,同时扣押方某轿车。经执行法官督促,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一起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的“骨头案”被顺利执结。

“有信必复”不是简单的“回个话”,而是真真切切地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到位。为提升涉执诉求办理实效,淮安法院建立涉执诉求办理工单制,将各类诉求甄别区分为简易事项、一般事项、复杂事项、紧急事项,通过分级分类管理,实现繁简分流、缓急分道。对咨询、联络法官等简易事项,由工作人员即时予以明确答复;对信访投诉、涉执舆情等复杂事项,形成交办工单,当天转办、限期反馈;对提供财产线索等紧急事项,由执行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快速反应。同时,采取电话常规提醒、临期发函催办、超期挂牌督办方式,强化工单办理跟踪催办。工单制运行以来,全市法院涉执诉求当场解决率达73.14%,工单期限内答复率达97.12%。

一体联动,力促“事心双解”

执行标的额仅5万元,明明查封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屋,执行7年还未结案,是什么原因让执行法院作出暂不拍卖的裁定?这份特殊的信访件让淮安中院信访专员疑问连连。

经调查得知,小李与小周曾是同学,小周为小李的一笔5万元借款提供了担保,但借款到期后,小李一直不还款。无奈之下,小周代还了该笔借款,并将小李告上法庭。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小李名下一套住房,了解到小李一家都靠小李父亲的退休金生活。但小李父亲患结肠癌,女儿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急需手术,没有多余的钱支付医药费。执行法院综合考虑,作出暂不拍卖房屋的裁定。

小周对执行法院的“消极执行”及异议结果不满,向淮安中院执行局信访,并向执行裁判庭申请复议。

面对这样的情况,执行局与执行裁判庭开展联合会办,决定将庭审设在小李家中。看到小李家家徒四壁,面对小李儿女渴望的眼神、小李父母的不断道歉,小周于心不忍,当场撤回了复议申请,解开了心结,放下了怨恨。

为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实际解决,淮安法院执行局与执行裁判部门构建庭局联动平台,开展“事心双解终结行动”,不囿于过去的结论定性、化解结果,通过面对面沟通等方式,强化释法说理,有效推动涉执诉求解决。

一办到底,强化跟踪问效

“感谢姚局长!真没想到,承诺这么快就兑现了!这张小卡片给了我说法!”拿到执行款的王老伯特意来执行局局长接待窗口,向淮安中院执行局局长姚月梅表示感谢。

今年3月,王老伯信访反映某基层法院执行不力,被执行人有财产而执行法院未采取执行措施。姚月梅立即调阅该案电子卷宗进行核实,经查,执行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实地走访、张贴悬赏公告等措施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全面调查,其名下确无可供执行财产。但王老伯却明确表示被执行人肯定有财产,推断执行法院执行不力。而执行法院则表示,申请执行人反复信访,给执行法官和信访专员带来了巨大压力。

姚月梅向王老伯发出“首问联系卡”,对该案挂钩督办,同时协同指导执行法院制定调查计划,对被执行人近几年财产变动状况进行细致核查。果然,被执行人名下曾有一套住房,现已出售。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措施。被执行人承认其在判决生效后、执行立案前将该住房出售,并将售房款转至第三人账户的事实。在姚月梅的指导下,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全部义务。

为群众办难事、解难题是涉执诉求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淮安中院制定工作规程,明确交办案件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的要求及处置规范。事前核查阶段,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查阅卷宗等方式对群众反映诉求进行调查核实,找准症结;实质办理阶段,把解决合理合法诉求放在首要位置,建立联动处置、集中会办制度,确保诉求有效处置;结果运用阶段,建立定期回访评价制度,对群众诉求处理满意度进行跟踪问效,切实防范程序空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