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2民初4865号
杨玺融:本院受理原告陈学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4865号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融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9639号
南京博瑞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周亮:本院受理原告彭浩哲与被告南京博瑞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周亮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9911号
南京博瑞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周亮:本院受理原告罗烨与被告南京博瑞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周亮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8042号
武强:本院受理原告董立兵与被告武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5435号
李程:本院受理刘容君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54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6211号
王康朵:本院受理原告刘建萍诉被告王康朵、陈伟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62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5355号
徐丽丽:本院受理原告朱雅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53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6109号
管帆:本院受理原告汤依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6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8241号
刘启友:本院受理原告李兆进与被告柳桂华、你、李金城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9628号
汤锦泉、王珍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汤锦泉、王珍杰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9603号
陈旭:本院受理原告捷众普惠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旭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2982号
梁军:本院受理原告浦仁善诉被告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29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9903号
姚海东:本院受理原告胡孟义诉被告姚海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949号
胡晓辉:本院受理原告刘昌喜诉被告南京金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芮福强、南京逸云阁建设有限公司及你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9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2117号
朱志华、莆田京木家具有限公司、张秀香:本院对原告袁新应与被告朱志华、莆田京木家具有限公司、张秀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211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0249号
李建强:本院受理原告卢华与被告李建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10249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副本、诉状副本、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渚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1344号
汤强胜:本院受理原告广陵区瑞环菌菇批发中心(经营者:陈明)诉被告汤强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9536号
上海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南京石门坎店、上海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诉被告上海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南京石门坎店、上海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6193号
杨赛斐:本院受理原告冯仰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82民初619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至本院官湖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6036号
李志国:本院受理原告郜然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82民初603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至本院官湖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59号
葛毛华: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友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