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执行+救助”为退伍军人解困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04日A06
日期:08-04
本报讯(通讯员 伍晓伟 记者 翟敏)近日,金湖县法院采取“执行+救助”的形式,帮助退伍军人解决了家属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问题。日前,该院分别收到涉事退伍军人和县退伍军人事务局寄来的感谢信。
据介绍,陈某退伍后,自谋职业在企业上班。2019年11月,陈某的妻子王某在路上被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杨某撞倒,造成王某身体多处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金湖法院审理后判决,杨某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14.77万元。
然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杨某靠送外卖为生,事故发生后已被外卖公司辞退了,且两个女儿,一个患有忧郁症,另一个还在上幼儿园,家庭比较困难。近四年来,该院穷尽执行方法,在县退伍军人事务局的协助下,杨某分批次筹集到10万元,余款再无能力偿还。王某又被诊断出多系统萎缩,不仅不能工作,生活还需他人照料。
为帮助王某解决实际困难,也体现司法对退伍军人的关怀,该院及时将王某家庭情况以及被执行人的情况向县委政法委进行汇报,为王某争取到3万元政法救助金,同时,经党组书记、院长徐冬然特批,又在该院执行救助金中为其落实1.5万元。执行+救助,既解决了王某获赔不到位的难题,又缓解了被执行人的经济压力,实现了法律与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