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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人民法院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03日A04

日期: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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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专 题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412民初7753号

秦慧:本院受理原告沈建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020号

刘军萍:本院受理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继承债务清偿纠纷一案,无法完成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B305室)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15民初5450号

南京娇兰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倪太同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15民初54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5民初5451号

南京娇兰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倪太同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15民初54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5民初5452号

南京娇兰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倪太同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15民初54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1484号

仲冰坚:本院受理原告章军诉被告仲冰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804民初14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淮安迪宸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司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3643号

史进、高丽笙:原告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两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两人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6民初13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304号

张译文:本院受理原告彭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2817号

江苏天旭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州赛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天旭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12民初28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3722号

王选阳:本院受理原告王素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84民初660号

陈广:本院受理原告陈刚华与被告陈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84民初660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邮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7151号

江苏亚美特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诚瑞机械有限公司、许建平: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中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亚美特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诚瑞机械有限公司、许建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741号

王加:原告陈祥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已经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274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2)苏0723民初8158号

何永青:本院受理原告曹倩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723民初81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719号

刘克军:原告徐绘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23民初7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宝应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8302号

周骏然:本院受理原告阿曼尼萨·吐尔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4275号

陈亚光:本院受理原告吴体峰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1613号

王国柱:本院受理原告张金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16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3789号

钱冠文:本院受理原告潘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4158号

胥苏楠:本院受理原告刘大权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4572号

严必建:本院受理原告汪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2)苏0804民初7028号

淮安玉道物联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园兴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伊弗特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厦门德利凯工贸有限公司及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804民初70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3民初4865号

盐城永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东明与盐城永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变更被告申请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396号

杨银军:本院受理原告颜凤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B409室)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386号

王福立:本院受理原告穆加春、秦怀爱、周玉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B409室)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92民初1830号

倪丁:本院受理原告钱勇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92民初18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横山桥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258号

王六英:本院受理原告吴如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4945号

徐国强:本院受理原告丁双梅诉被告徐国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白兔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4348号

南京明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周建华、张春兰: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苏胜源纸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明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周建华、张春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3419号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冰涛:本院受理原告刘世才与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83民初34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2841号

郑尤惠:本院受理原告向广荣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83民初28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4083号

杜苗:本院受理原告朱兴华诉被告杜苗、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白兔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遗 失

周文琛(父:周强,母:毛伟),遗失出生医学证明,2007年4月20日出生,证件编号:G320257788,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