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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穿针引线解纷争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04日A06

日期: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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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丁慧 记者 翟敏)如何才能将纠纷处理得“两全其美”?近日,泰州海陵法院的法官“穿针引线”,细致剖析案件症结,为双方实现共赢,获得了当事人高度认可。

这是一起房地产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欠付工程款所引发的纠纷。实践中,开发商为减少资金支付压力,会以向承包人出让房屋的方式冲抵所欠工程款,同时,为解决其分包施工单位的付款问题,也会以同样的方式将其所受让的房屋再行出让给分包单位,用于冲抵其欠分包单位的工程款。

开发商泰州某公司迟迟未能将所出让房屋的相关购房手续完善,导致以房抵工程款未能实际完成,分包单位扬州某公司作为实际施工人诉来法院,要求承包人武汉某公司承担工程款给付义务,发包人泰州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

经过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对工程总价、已付款金额及工程质量等均不存在争议,案件的症结点就是泰州某公司用于冲抵工程款的商品房出让手续一直没有办妥。武汉某公司作为房屋受让人和转让人,既对扬州某公司的处境表示同情,又对泰州某公司因房地产市场低迷无力推进商品房出让进程的窘境表示理解,但究竟如何才能做到“两全其美”?

经过三次庭审、多次谈话沟通,了解了各方当事人的诉求,法官明确了案件解决的思路,从实际角度出发为各方当事人利益考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通过多方努力,促成其中一套商品房出让手续的完成,并就另一套商品房房款退款事宜确定延期付款方案,签订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