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下午2时,烈日当空,骄阳似火。本报融媒体新闻行动记者来到位于常州市新北区的江苏永迈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永迈公司)。一走进公司大门,只见空荡荡的厂区内,有几个工人师傅来回穿梭,正在忙着检查电缆。
“4月底公司交到我们手上时,厂区内杂草丛生,足足有一人多高,好多电缆线都被割断了……为尽快投入生产,当务之急就是检查电缆,恢复通电,这可能需要一两个月时间。”破产重整投资人张建立忙着指挥检查电缆,边走边告诉记者,“此次并购我们出于两个方面原因,一是我们集团业务的拓展,有溶剂回收这块有拓展的空间;二是我们也看好常州这个‘新能源之都’,在新能源这个环节上有很多可以做的。”
记者了解到,永迈公司是一家民营化工类企业,2018年项目建设后,因资金链短缺导致厂房建设未能如期竣工,且2019年后被建设工程承包商、供应商、职工债权人相继诉讼拖累停产,无力维系经营面临破产。
“鉴于永迈公司所属行业特殊,且行政许可资源相对稀缺,前期建设因资金短缺而陷入危困,市场中不乏有产业投资人问询与跟踪其重整可能性。”案件承办人、新北法院民二庭庭长柏刚介绍,永迈公司尚存上述项目的行政许可,且拥有恢复生产所需厂房和土地等必备资源要素。
2022年11月7日,新北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永迈公司破产重整案,指导管理人进场接管后,迅速对接市场中意向破产重整投资人信息,研判企业破产重整所需的人员、资金、技术等各种市场资源,排查是否存在不利破产重整的各种可能及其障碍,做好防范举措和重整预案。
“该案为新能源配套产业的化工类企业破产重整案,如何依法统筹处理好新北区委区政府、滨江开发区管委会重点项目招商引进的‘大圆’与永迈公司破产重整实现资源要素重新优化组合配置的‘小圆’关系,在府院联动机制下努力寻求重整保护的最大公约数,是我们工作中的重点与中心。”柏刚介绍。
由于永迈公司前期已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做过很多努力和探索,但均告失败。新北法院从维护债权人利益,最大化角度指导管理人从实际出发,首次运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公开招募破产重整意向投资人,并顺利完成破产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和破产重整计划。最终通过遴选和评审,按照顺位确定正选投资人和备选投资人各一名,并顺利完成破产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和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由于破产企业所属新能源行业,市场对此期待较大。面对此类特殊资产,投资者追踪标的公司较为活跃,一旦选定后出价较高,能够基本符合债权人全额偿债的合理预期,因此,我们从维护债权人利益最大化角度,指导管理人从实际出发,坚持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招募意向破产重整投资人,最终实现重整投资款能够全覆盖已申报的全部普通债权。”柏刚告诉记者。
重整计划中,投资人承诺并按约履行全部投资款人民币8200万元,对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抵押优先债权、建设工程债权优先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普通债权按法院和管理人依法认定金额作100%清偿,且承诺同种类债权同种清偿方案。
“经过我们核查下来,如果永迈公司走破产程序,最后债权人的受偿率也许不到百分之三十。但是在投资人进入之后,经过我们的努力,永迈公司所有的债权人得到全部清偿,并且公司的资质仍然可以延续,公司也可以继续经营下去,同时也能发挥这个公司最大的效益。”破产重整管理人吴倩楠补充说。
该案最终选定股权转让模式即存续式破产重整,对各方来说,均在合理预期中,且重整过程中的税赋不是太高。最为关键的是,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有利于普通债权等各类债权的全额一次性清偿,有利于重整投资人通过重整迅速控制企业财产经营权,复工达产后能够快速激活企业,减少自建厂房时间周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快速释放企业产能,向终端市场投放新产品,形成投资所需的产销一体的闭环。
“如果一切顺利,我们打算9月底带料试车,10月份正式投产。”张建立对公司未来的前景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