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8-10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人民法院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03日A07

日期:08-03
字号:
版面:第A07版:法学研究·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8民初156号

淮阴区十七岁食品店:本院受理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原告的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8429号

王帅: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权治国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茅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607号

戴徐:原告谢建波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适用普通程序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16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4477号

李艳停:本院受理原告姚灵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80号

袁博、江苏典辰机械有限公司、刘传飞:本院受理原告马保华诉你方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6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3民初4555号

盐城市东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程鹏、陈静、侍正干、盐城市嘉利通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牟家玮与被告盐城市东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程鹏、陈静、侍正干,第三人盐城市嘉利通贸易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5751号

庄俊召、陈连琴:本院受理原告张仁虎与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801号

詹志林:原告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詹志林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91民初8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797号

张元彪:原告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元彪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91民初7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793号

魏宏广:原告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魏宏广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91民初7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1921号

李学锋、金秋:本院受理曹吉琴诉李学锋、金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时间为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15分在本院青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2)苏0902民初5938号

被告黄玉和、盐城磊洋家庭农场有限公司、黄秀雷:本院受理原告吴红秀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902民初5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2906号

王晋:本院受理原告蒋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29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674号

钱雪珂:本院受理原告史建彬、黄菊英诉被告张蕴皋、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16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0411执3768号

张雷、江苏一锤定音拍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黄小龙与江苏一锤定音拍卖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争议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证据材料、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为举证期限届满之日。本院已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听证,逾期将依法判决。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2446号

张尔文:本院受理渠香花诉张尔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状、证据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转普)、民事裁定书(保全)、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点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5786号

傅小培:本院受理原告周传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沛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229号

薛爱刚:本院受理青岛锦善瑞投资有限公司与薛爱刚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2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5591号

武献宝:本院受理原告沈绪彬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55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睢宁县人民法院李集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4913号

被告杨洋:本院受理原告姜炳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5977号

吴东亚:本院受理原告钱祥林诉被告吴东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59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642号

靖江银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王家平: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君业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与杨可锋、赵林元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23民初6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3743号

叶得顺:本院受理原告陈扬与被告叶得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4038号

苗海云:本院受理原告郭胜利与被告苗海云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40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登报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4878号

被告张曙光:本院受理原告陈红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4464号

高海风:本院受理原告黄友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44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4894号

李志豪、周咏梅: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华享汽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志豪、周咏梅、武汉晟福伟业物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后的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00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3734号

王学贺:本院受理原告朱宝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2)苏0213民初7642号

蒋文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213民初76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2)苏0213民初7861号

王祚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213民初78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5238号

周杰:本院受理原告何忠飞与被告周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反馈、简转普口头裁定及独任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5741号

孙于翠:本院受理原告王旋与被告孙于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937号

付明场:我院审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01民初937号民事判决书。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532号

樊长安:我院审理雷幸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02民初532号民事判决书。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4849号

张海涛:本院受理原告董如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万式无法向你迭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4400号

朱和平:本院受理原告缪金财与被告朱和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4400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85民初1850号

苏州小贾贸易有限公司、贾月魁:原告杨振宁与被告苏州小贾贸易有限公司、贾月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18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太仓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3109号

曾标徕:本院受理原告王洪鑫诉被告曾标徕、曾美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无法查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1310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1323号

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桥支行、江苏时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张永勇、朱桂兰、张俊杰、张若如、第三人钱陈华:原告黄钰清与被告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桥支行、江苏时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张永勇、朱桂兰、张俊杰、张若如、第三人钱陈华执行程序中的异议之诉一案,因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91民初1323号民事裁定书、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8092号

陈荣民、吴振、吴树强:本院受理原告吴金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8月13日10时至2023年8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户名:靖江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公开拍卖沪C1H428丰田牌小型轿车一辆(不含车牌),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3年8月24日10时至2023年8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变卖竞价时间:2023年9月7日10时至2023年11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如拍卖成交或申请人、其他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竞买申请办法: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了解详情,先在淘宝网上开设账户,缴纳足额保证金,并在网上办理竞买手续。

注意事项: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与竞拍,不参与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标的物的详细情况请登录靖江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

拍卖咨询电话:0523-84993757

靖江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8月21日10时至2023年8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户名:靖江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公开拍卖苏州市上君花园99幢143室(地下车位),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3年9月11日10时至2023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变卖竞价时间:2023年10月1日10时至2023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如拍卖成交或申请人、其他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竞买申请办法: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了解详情,先在淘宝网上开设账户,缴纳足额保证金,并在网上办理竞买手续。

注意事项: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与竞拍,不参与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标的物的详细情况请登录靖江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

拍卖咨询电话:0523-84993757

靖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