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8月02日A09
日期:08-02
(2023)苏0902民初4347号
蔡伟:本院受理原告马鸣阳与被告蔡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04号
都烨君:原告王迎春诉被告都烨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2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7915号
龚奇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3739号
史洪彬:本院受理原告张俊与被告史洪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37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6485号
张华:本院受理原告江阴好日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3199号
周幸福、朱丹丹:本院受理原告朱如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的期限分别为15日,即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次日起30日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民终4185号
岳阳云扬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广东鑫富雅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武进区礼嘉亚珍电子厂、原审被告岳阳云扬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常州市佳尔虹商贸有限公司、常州望远权成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表和权利义务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二审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00分(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5117号
李新华:本院受理原告冯学文诉被告李新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4民初51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