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28日A08
日期: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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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智能指挥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枢纽作用,不断优化分段集约改革机制,严格落实集约事项办理,突出系统办案节点与分段集约、实施办理以及监督管控的深度融合运用,促进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高效,平均执行天数缩短至66天,降幅达16.4%。
阜宁法院陆续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房产服务中心合作,开通不动产专线,足不出户即可线上查询、查封、解封;与辖区银行协调对接,实现相关业务专窗办理,有效提升执行效率;与县网格办协作,对部分查找不到的被执行人,通过与网格员联系对接,有效掌握其情况;与保险公司合作,在全市率先开展继续执行责任保险,有效激发工作活力……
剑锋所指,必将形成执行强大声势!该院常态化开展服务“盐阜利剑”等集中执行行动,实施搜查46次、拘传89人次、司法拘留18人,执结沈某山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一大批执行信访“骨头案”。加大财产查控处置力度,核查财产线索3828条,司法拍卖969场次,成交金额2.5亿元,尝试“1元起拍”,法拍效率明显提升。扎实开展“冬季攻势2022”专项行动,组织执行云端直播,在线观看人次超十万,12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善意执行助企涅槃重生案等三则案例分别入选全市执行条线服务高质量发展、暖企护企典型案例。
敢于亮剑:利剑出鞘,强力兑现真金白银
“你伯伯已经70多岁了,一向把你当亲儿子对待,从没亏待过你。你拿走他的养老钱,难道不觉得愧疚?”在数次电话沟通无果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张某展开第四次当面劝解。去年上半年,张某穷尽花招规避法院执行。他不仅在法院判决之前,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将全部财产转移给前妻宁某,还在法院多次执行中,坚称自己无钱履行,拒不报告财产。
老张提起撤销之诉后,法院撤销张某与宁某在离婚时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并依法对拒不报告财产的张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张某依旧没有退还拆迁款的想法,还玩起了失踪。执行干警借助与社区、公安的联动机制找到张某后,对其再次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法律的威严与震慑下,该案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款项全部执行到位。
近年来,阜宁法院进一步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加强协作,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着力打造惩处拒执犯罪联动模式,全年共移送涉嫌拒执罪线索15件16人。
“一些被执行人心存侥幸,总以为耍点花招或者躲起来法院便拿他们没法。”阜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军说道,“办理这类人难找、耗时久的案件更需要发扬钉子精神的‘挤劲’‘钻劲’。钉子钉得更紧,工作就更扎实,群众合法权益就多上了一道‘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