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1400多公里的特殊执行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26日A02
日期:07-26
近日,阜宁县法院执行干警冒着高温前往福建省执行一起罚金刑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接到了一通电话,第一句话就是:“同志,对不起了,我儿子的罚金马上交。做人要讲诚信,了结这个事我心里也就踏实了。”原来是被执行人陈某的九旬老母听说外省法院千里奔波执行,在了解情况后凑齐罚金并线上代缴。
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陈某因销售品牌假冒伪劣卷烟被阜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4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未能按期缴纳罚金,遂移送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发现被执行人陈某老家在福建省,其名下有位于福建某县的不动产。
为尽快处理该案,执行法官跨越1400多公里,踏上了找房之旅。在到达福建后,执行干警顾不上舟车劳顿的疲惫,立即前往被执行人陈某不动产所在地,但房产是毛坯房且无人居住。
在当地村委会的协助下,执行干警最终联系上被执行人的母亲。在拨通号码后,执行干警耐心向其告知案件执行情况,若不缴纳罚金,将依法处置陈某名下不动产。而电话那头却传来质疑:“你们不会是骗子吧?”后通过村干部与被执行人母亲联系,对方才放下戒心。
不久之后,执行干警便接到被执行人母亲的电话:“同志,给你们添麻烦了,天这么热跑这么远,我身体不太好,罚款我女儿帮我线上转给你们。”最终,被执行人的母亲东拼西凑在其女儿的帮助下线上代为缴纳14万元罚金。
可怜天下父母心!至此,这场跨越1400多公里的执行案件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