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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26日A09

日期: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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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106民初9956号

卢伟男:本院受理原告王进洋与被告卢伟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2940号

袁钰:本院受理金秀兰诉袁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状、证据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3254号

王明玉:本院受理原告范章安与被告王明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32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登报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2944号

赵道静:本院受理原告何贵杲与被告赵道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29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1969号

杨玉萍:本院受理原告王明红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02民初19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8083号

朱述明:本院受理原告曹刚铭诉被告朱述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6896号

蒋智兴:本院受理原告武进区湟里柯源建材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861号

宜兴市顺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合力工业车辆有限公司诉被告宜兴市顺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18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逾期由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13民初1275号

张凯、张飞、朱宏程:本院受理原告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慈溪支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的上午9:0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第一法院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2923号

陆二猛:本院受理原告吴长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2923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4754号

江苏鼎骏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建成、吕立成、朱军浩、唐小兵:本院受理原告扬州益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鼎骏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建成、吕立成、朱军浩、唐小兵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436号

陈平:本院受理高碧波诉陈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03民初43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及其他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及其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205号

金夕、谭志斌、丹阳市迈村产业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金海与被告金夕、谭志斌、丹阳市迈村产业园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中,上诉人张金海就(2023)苏1191民初205号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450号

姜文:本院受理栾忠发诉姜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03民初45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及其他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及其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1145号

陈乃春:本院受理陈年锅诉陈乃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03民初114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及其他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及其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10155号

周新苏:本院受理原告吴强与被告周新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苏1003民初101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5390号

常州市诚瑞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亚美特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诚瑞机械有限公司、许建平、许成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民诉状副本、书证、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2433号

范茂会、张锦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与被告范茂会、张锦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1827号

吴琮盼、段朝阳、隆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隆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利协鑫(徐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方国荣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2493号

陈凤娟:本院受理徐震龙诉陈凤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状、证据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307号

周晓东:本院受理原告吴国兴诉你、被告潘丽亚、被告常州市武进旺达电讯元件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307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8375号

孙飞飞:本院受理原告陈国玉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铁富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820号

孙鑫: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与被告孙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1191民初8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838号

陶冯岑:本院受理原告张祥祥诉被告陶冯岑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02民初8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3881号

沛县全嘉优烟酒店:本院受理原告荷花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8100号

陈涛:本院受理原告王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5296号

李培君: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52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883号

栗槐旺:本院受理的原告刘丙旭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188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1151号

王志、夏高龙:原告耿爱玲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组成合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李典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911号

袁付凯:原告朱磊与被告袁付凯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91民初9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688号

贾文杰:原告刘常胜与被告贾文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91民初6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689号

贾文杰:原告蒋慧与被告贾文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91民初6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686号

贾文杰:原告蒋智与被告贾文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91民初6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3849号

付晓梅:本院受理原告刘喜与被告付晓梅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384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320号

杨云:本院受理原告王春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3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2769号

李小刚:本院受理梁溪区陈晓华门窗经营部与李小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13民初2769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276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318号

丁秋香、夏建平:本院受理原告李颖、夏彩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318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3934号

朱凯:本院受理原告刘桂香与被告朱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2民初39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6154号

宁宗军、王桂宏:本院受理的原告武加付与被告宁宗军、王桂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6800号

徐伟、李永全、程伟、王绪民:本院受理原告邳州市宏通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邳州市安顺客运有限公司、邳州市顺达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包锋,徐伟、李永全、程伟、王绪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3764号

徐玲、王继考:本院受理原告李柳盈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37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3868号

孙银凤(孙甜甜):本院受理原告燕伟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38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