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4年进入法院工作至今,丁炯已在基层审判岗位工作了近三十年。这三十年来,丁炯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八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其撰写的调研文章多次刊登于省级和国家级刊物上。丁炯作为刑庭庭长,带领刑庭荣获“集体三等功”“集体二等功”“2017-2020年度平安无锡建设集体嘉奖”等诸多荣誉。
铁腕:铲除黑恶势力
丁炯始终坚信,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必须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法律之剑,铲除黑恶,以净化社会环境,让群众安居乐业,无愧于人民群众的期待。
在如火如荼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担任扫黑办公室主任,带领刑庭干警们放弃了节假日休息时间,昼夜加班。刑事大要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案子办的如何,直接影响着党的形象和社会的安宁,审理这些案子不仅时间紧,要求高,风险大,而且时常伴随着社会各方面的关注,没有熟练的业务和强大的抗压能力是不行的。
在滨湖区法院,丁炯以连续作战、办大要案著称。他审理的“雪浪山口组”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分子20余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涉及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欺压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渔民,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周边地区形成恶劣影响。丁炯夜以继日地反复审阅证据材料、认真核查事实,最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丁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2021年荣获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其带领的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刑庭在2019年被评为滨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其所在的扫黑除恶办公室在2020年被评为滨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
恒心:保护群众利益
培根曾经说过“犯罪只是弄脏了水流,不公正的审判则是污染了水源。”丁炯时刻不忘借此警示自身,将公正审判的司法准则铭刻心间。
多年来,他一直踏踏实实地勤奋工作,平均每年审结各类案件约100余件,其主持的庭审、撰写的裁判文书多次被评优评先。他在工作中养成了严格、细致、谨慎的工作作风。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做到一事一证一质,决不马虎从事,轻率下判。
在办理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危害食品药品犯罪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犯罪时,丁炯除惩治犯罪分子之外,还重点关注如何挽回群众利益的损失。
对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他及时根据证据材料确定被害人经济损失金额,移送执行局执行,还创新性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作配合,通过银行作为发还的中介机构,提高追赃挽损的效率;对于被害人的人身、民主权利遭受侵害的,他妥善处理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化解双方矛盾,耐心解答群众诉求,避免出现更大的纠纷与冲突。
在办案过程中,丁炯还注重源头治理,发现和分析犯罪产生的原因,就行业管理漏洞、领域机制不足等漏洞,向多家职能部门、公司企业发送司法建议,延伸审判职能,努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
慧眼:挽救迷途少年
“刑事法官的每一个判决,都会影响一个人、一个家庭,一定要慎之又慎。”这是丁炯每次敲下法槌时的坚持。
有一个未成年犯,因为父母离开、家境贫穷,到无锡打工,结交了一些好逸恶劳的朋友、老乡。禁不住在花花世界的诱惑,他铤而走险,以盗窃为生,最终被捉拿归案。丁炯接到该案件后,到看守所提审了被告人,被告人在坦白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后,又流露出了对父母的思念之情。
丁炯敏锐地捕捉到了这点滴的真情流露,发现了这个未成年犯尚未泯灭的良知,从看守所回来后,他及时找到了被告人的父亲,耐心地讲解了该未成年犯的犯罪原因,晓以法律、动以利害,几次动员做通了未成年犯父亲的工作,让其参加庭审诉讼活动。
在开庭时,被告人没有想到在法庭上会见到父亲,当父亲谈到现在家庭的情况时,未成年犯失声痛哭,悔恨自己作为儿子却让父亲蒙羞,使家庭受辱,真诚表示一定重新做人,支撑起家庭的重担,让父母为其骄傲。
数年后,这个曾经的未成年犯突然给丁炯打来了电话,此时的他已经与父母重新团聚,还凭借学到的手艺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而这通电话正是为了感谢当年丁炯在那次法庭上的教育,让他骤然惊醒,迷途知返。
丁炯深知,刑罚是手段不是目的。有些被告人因年轻气盛、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一时误入歧途,仍具有挽救可能性,发挥庭审的教育、感化、挽救作用,让被告人在思想上重新认识自己更为重要。只有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控好裁判的尺度,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