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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产业有“法宝”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25日A01

日期: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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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一起因跳槽引发的竞业限制纠纷,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获得证据证明员工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依法向原公司支付补偿金3万余元,违约金33万元。这一判决,给原告某机器人公司提振了创新与发展的信心。

6月27日,记者在“全国机器人产业创新集群第一区”苏州市吴中区采访时,受访的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企业对于吴中区法院的各项司法服务“硬举措”赞不绝口。法官发挥主观能动性,调查取证提升审判效率和执行到位率,与科技创新同频共振,为行业发展赋能增速。

作为“环太湖科创圈”与“吴淞江科创带”交汇点的吴中区,正孕育着发展新产业的澎湃动能。近年来,吴中区的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已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成为三大主导产业之一。吴中区法院将助力机器人产业发展作为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制定《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机器人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

“对于机器人等高科技企业而言,核心竞争力就是科技创新和人才培育。如果企业的技术人才违背竞业限制协议约定随意同业跳槽,或轻易被一些竞争企业高薪‘挖角’,将影响企业的创新动能,阻碍全区机器人产业有序发展。”民一庭庭长史华松告诉本报融媒体新闻行动记者。

某机器人公司核心技术工程师李某跳槽离职,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原公司要求李某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支付违约金。这一案件交到民一庭副庭长顾霞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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