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发出提醒函 引导企业责任担当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24日A03
日期:07-24
“你单位是铸造企业,涉及使用铸造砂,平时生产时一定要注意及时开启污染治理设施,日常加强运行维护。同时,做好厂区清洁,并举一反三……”近日,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铸造企业发出了一份提醒函,提醒该企业落实好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决杜绝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超总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镇江市大气环境质量总体向好,但存在夜间污染物数据显著抬升情况。近期,执法人员在对铸造行业企业开展摸排时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现场环境较差、无组织排放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问题。结合铸造行业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镇江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局大气处从行业特点出发,以“提醒”的方式对全市铸造企业发出一份量身定制的“提醒函”,这也是其提醒与执法相结合,监督和帮扶相结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表现之一。
目前,提醒函已送达镇江市200多家铸造企业负责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