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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21日A09

日期: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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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0411民初2287号

常州市恒昊车业有限公司、陆华芳、叶汉亭:原告常州市武进园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州市恒昊车业有限公司、陆华芳、叶汉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228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4605号

常州新湖印染有限公司、常州中臻针织品染整有限公司、常州鑫烨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原告言志明与被告常州新湖印染有限公司、常州中臻针织品染整有限公司、常州鑫烨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独任审理告知书和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732号

吴金桐:本院受理原告何佼与被告吴金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简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3658号

扬州日进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沈洪:我院受理的原告陈峰诉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365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3659号

扬州日进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沈洪:我院受理的原告付仁乾诉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365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5920号

袁献忠、王华琴:本院受理原告邱林与被告袁献忠、王华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控制情况告知书、简转普口头裁定及独任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5056号

徐州润藤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鹏峻泽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刘瑞中、徐州润藤建设有限公司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魏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6445号

王磊:本院受理朱伟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凌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7200号

杨波:本院受理原告王荣梅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王集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6255号

谢博: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和分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王集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6262号

李铁: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和分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王集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3578号

梁锡铜:原告张秀荣、袁运坤、袁辉、袁萍、袁芳与被告梁锡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35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2797号

扬州市竹蜻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峰:我院审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2023)苏1002民初2797号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3088号

蒋雯霏:我院审理于冠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2023)苏1002民初3088号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再7号

孙贝贝、汪璐璐:本院受理原审原告徐州凯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原审被告孙海洋、张法权、孙贝贝、张一帆、汪璐璐、原审第三人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再审申请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6122号

王永江:本院受理原告陈国方诉被告王永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书、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和民事裁定书(小额诉讼程序转普通程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孟河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2602号

杜虎:本院受理的原告刘飞诉被告杜虎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02民初26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6247号

谢芝国:本院受理原告张忠军与被告谢芝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1969号

张柏锁:本院受理原告周章顺与被告张柏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2178号

吉加勇:本院受理原告宋爱东与你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3)苏0991民初217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起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1610号

黄学友、宝应县黄江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礼与被告黄学友、宝应县黄江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23民初16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4839号

朱军:本院受理原告孙曰江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9214号

王恒加、黄小秋: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锡山支公司与被告王恒加、黄小秋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须知、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向法院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扬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5709号

陈威: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2018号

邓成军:本院受理原告邵兴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的期限分别为15日,即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次日起30日后第三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06民初4230号

刘欣欣:本院受理原告姜爱文与被告刘欣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审直播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3号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新建中路52号),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700号

孙秋芳:本院受理原告刘计兰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02民初7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九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749号

徐州蓝丝带产后恢复中心、王媛媛、宋莉、张红敏:本院受理原告吕婷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02民初7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九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2007号

夏谭:本院受理原告刘倩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02民初20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九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3922号

江苏神马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孔雷诉你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3923号

江苏神马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飞诉你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的次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3921号

于际勇、徐州市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明诉你们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的次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3811号

李阳:本院受理原告佟影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的次日上午11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2000号

佟林:原告李兴锋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2民初20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2525号

丛培广:原告尹志勇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2民初25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2526号

丛培广:原告沛县周安安食品加工厂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25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2398号

李福阁:原告崔成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23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50号

江苏中南锦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苏信拓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镇江新区金港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江苏中南锦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91民初5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4333号

徐义:本院受理(2023)苏0322民初4333号原告武汉市硚口区鑫虹博服装店与被告徐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栖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8142号

任明:本院受理原告谢磊磊与被告任明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红花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0苏0412民初6591号

侯贺喜、连云港在海一方物流有限公司、蒲长玉、保焱统筹(海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储长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中心支公司诉被告侯贺喜、连云港在海一方物流有限公司、蒲长玉、保焱统筹(海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储长江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巡回法庭2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