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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驻点式”督导上门会诊标本兼治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19日A05

日期: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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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警界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尤莉 通讯员 陈园园)如皋市公安局探索实行“驻点式”督导机制,在问题多发单位、风险易发领域,把监督的“探头”装在基层一线,起到“探照灯”“显微镜”的作用。通过主动进驻,为被督导单位把脉、开方、祛病,彻底解决问题,推动从严管党治警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督导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关键。”在如皋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志斌看来,只有找准问题、放在阳光下,才能在不“伤筋动骨”的情况下对症下药,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

今年5月,该局党委在深入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本着“抓主抓重、抓细抓小”的思路,成立由如皋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督察长陈刚任组长,督察大队、政治处、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刑警大队的业务骨干组成的专项督导组,对警务质态相对落后的单位实行驻点检查,实现督导零距离、常态化。

驻点督导组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的“体检式”督导,可有效帮助基层单位查清问题原因、补齐短板、整改提升。

5月底,驻点督导组进驻一季度绩效、队伍质态“双落后”基层所队,走访辖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相关部门及村居负责人,组织各单位民警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与单位民警及辅警代表进行了交流,并深入基层,灵活运用明察、暗访、网上研判等方式,查阅各类台账196本,在队伍管理、执法办案、基层基础等五个方面查纠问题或不足54个,提出整改建议70余个。

如皋市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按需开展,对发现的问题不公开通报、督导结果不列入考核,驻点督导组向被督导单位分类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同时汇报局党委督导情况。把监督职能变为“督导+指导”跟进服务,建立问题台账,驻点督导组与被督导单位在警务实践中“同题共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工作效能。

驻点督导以来,督导组发挥贴身监督优势,紧盯打击犯罪、服务发展等公安中心工作,按照全覆盖、深监督的要求,将发现问题逐一交办、跟踪整改、闭环管理。共核查各类问题线索20条,抓实主体责任谈话、廉政警示教育、队伍状况分析等环节,确保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针对基层单位管党责任虚化、监督软化,治警措施“上热中温下冷”、落不到末端等问题,驻点督导组紧密结合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特点,紧紧抓住责任制的“牛鼻子”,明确各单位教(指)导员直接负责本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各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纪检委员,健全完善全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13项正面清单、16项负面清单,将管党治警措施颗粒化、清单化、具体化,彻底解决“谁来干、干什么”的问题,全力推动公安整体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