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初山:当好案件把关人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19日A07
日期:07-19
本报通讯员 陈园园
石初山身为“80后”,从警21年,他在法制岗位上默默坚守,严格审核把关每一起案件。从警以来他共办理各类案件800余起,审核案件2000余起,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荣获嘉奖7次,多次获评如皋公安“最美警察”、“优秀刑警”、“优秀法制员”、“岗位技能比武竞赛标兵”等荣誉。
2002年,石初山加入如皋公安队伍,成为一名派出所民警。初到派出所的石初山发现,派出所民警的日常并不是轰轰烈烈地“拯救世界”,而是要随时处理各种各样的“小事”“小案”。他踏踏实实地下社区、跑街道,一点点摸索、学习,很快便对小区情况了如指掌。在多起案件侦破过程中,从来没有干过刑警的石初山更是动脑筋、苦钻研,展现出优秀的破案能力,成为所里的业务骨干。
2005年,因工作需要,石初山从郭园派出所调到刑侦大队,开启了案件侦办工作。即使是刑侦线上的一名“新兵”,但他很快适应了紧张有序的刑侦工作。那年夏季,石初山所在的责任区出现多起“白日闯”入室盗窃案件。石初山在积极摸排的基础上,主动放弃休息,在周边开展巡查。终于十余日后抓获案件的作案人,为群众挽回数万元损失。
从派出所民警到刑警,数年基层磨砺,让石初山办案愈发严谨,他积极钻研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2012年通过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同年,他被调入法制大队,从事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为当好案件的“把关人”,石初山如饥似渴地学审讯、学办案等各种业务知识,研究如何取证、如何找到突破口、如何深挖余罪。从盗窃、故意伤害案件到重特大系列团伙案件和“零口供”案件,他都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2013年办理的一起猥亵案,犯罪嫌疑人郭某面对公安机关调查时,依仗没有目击证人,矢口否认其违法行为。石初山对该案审核后发现,在郭某第一次被公安机关调查前,有外出躲避意图逃避侦查的行为,此后又在他手机中发现关键证据。综合证据,他和同事认为郭某犯罪事实成立,向检察院提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审查该案相关证据后,以“零口供”依法作出批捕决定。
从事法制工作10年来,他办理案件2000余起,每一起案件都是“铁案”;在上百本案卷中剥茧抽丝,卷宗堆到几米高,案卷材料都是“样本卷”。
从事法制工作10年来,他的手机保持着365天、24小时开机状态。2022年,他指导办理了300余起行政案件、20余起刑事案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100余起,到现场指导疑难复杂案事件4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