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案件不终止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18日A06
日期:07-18
本报讯(通讯员 王霞 记者 翟敏)近日,家住在滨海县的朱某、裴某、陈某联名向靖江市法院送上了一面锦旗。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案件经响水法院判决,被告薛某需给付原告朱某人民币10万余元及利息。进入执行阶段,响水法院全案委托靖江法院执行,经过查询,薛某名下唯一的一套住房尚不具备处置条件,故案件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由于薛某一直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2021年12月17日,朱某再次向靖江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承办法官刘江昆非常重视这个十多年前的案件,仔细翻阅了审判材料及之前的执行卷宗,掌握了案情后,结合网络查控结果分析,发现薛某除了有与周某共有的位于靖江市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外没有其他财产,至该处房屋进行现场调查,因家中无人,未能进行现场勘验。
执行似乎又走入了死胡同,时隔多年,薛某诉讼时的电话早已注销不用,其户籍地只有老母亲在家,老母亲只说儿子在外打工但无法说出联系方式和具体的地址,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因薛某常年在外务工,也不能提供联系方式。寻找薛某的工作陷入了僵局,此时似乎只有破门勘验才能将案件继续往前推进,但因为案涉房屋比较老旧,价值较低,即使拍卖也不一定能偿还债务,不能做到案结事了。刘江昆没有放弃寻找薛某,通过查询房产资料找到了其前妻周某的联系方式,并督促周某主动联系薛某来解决纠纷,最终,薛某主动与承办法官进行了电话沟通,至此,承办法官心中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但是事情的解决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薛某表示因为疫情的原因,最近几年没存到什么钱,希望法院帮助协调,仅偿还本金。时隔多年,按照判决书计算,本案的利息应有三十多万元,远远超过了本金,本着妥善解决纠纷的态度,刘江昆还是将薛某的方案告知了朱某,朱某经过慎重的思考后,也同意了仅偿还本金的方案,但提出要薛某同时解决同乡裴某、陈某的案件。经过刘江昆的多次沟通协调,薛某最终向亲戚朋友筹集了二十多万元,将三个陈年旧案的欠款一并偿还了,朱某、裴某、陈某在历时十余年后,终于拿到了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