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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拿回货款600万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18日A06

日期: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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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大早,老王带着法务冒着雨从苏州往南京赶,随身携带的还有他精心准备的锦旗,压了很久的心事终于解决了。

事情还要从2022年1月说起。安徽某工程公司向老王所在的江苏某供应链公司采购总价款642.2万元的管桩,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并约定了货款支付方式及期限。同时,上海某建设公司为安徽某工程公司合同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供货完毕后,安徽某工程公司陆续支付了60.7万元货款,余款却迟迟不付。一年来,作为项目负责人的老王与同事们用尽了各种方式催讨却仍未收回一分。为此,当初的业务员也引咎辞职了。

今年3月份,老王所在的公司眼看追不回货款,就选择了走法律途径,向南京六合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在法院多次组织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约定5月31日前支付200万元,6月20日前支付390万元。

达成协议之后,对方却又故伎重演,并未在期限内支付约定的货款。万一资金跟不上,公司的存亡就在一瞬之间。

为了解决困境,老王向公司立下“军令状”,追不回欠款就自动离职。6月9日,老王带着材料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汪莉珍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安徽某工程公司和上海某建设公司名下财产信息进行查询,但两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金额有限,与标的额相差巨大。

其间,执行法官又多次给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打电话敦促,对方仍旧想要“一拖到底”。

正当合法的权益拖延不得!执行法官决定“亮剑”实施强制措施予以督促,依法冻结了安徽某工程公司名下数十个账户,对公司法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同时委托外地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公司名下不动产。

一连串强制措施的实施,正好抓住了被执行人公司的痛点。

3天后,被执行人公司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原来,公司法人被“限高”后无法买高铁票,严重影响了工作,真正感受到了“处处受限”“步步难行”。同时,公司竞标在即,账户被冻结后影响公司招标。该公司请求法院撤销冻结和限制高消费令。被法院拒绝后,为尽快结束限制,该公司紧急召开董事会讨论,从别处调取资金,第一时间支付拖欠的案款。

6月19日,货款本金、利息损失、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合计600余万元到账。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