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首例”消防执法委托案件成功办理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18日A04
日期:07-18
本报讯(通讯员 王蕾)“关键时刻,安全出口就是救命通道,这扇生命之门可千万不能再堵了。”近日,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消防工作站执法人员来到辖区某百货商店进行执法回头看,安全出口已按执法人员指导恢复原貌。
4月14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商店安全出口堆积货物严重堵塞,后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得知相关情况后,指导罡杨镇消防工作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经营者梁某罚款人民币50元的处罚,下发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这是泰州市“首例”消防执法委托案件,标志着镇街消防委托执法正式拉开帷幕。
据了解,这种做法是聚焦基层镇街末端消防监管力量薄弱现实,通过委托执法“小切口”,突破瓶颈,打通消防监管“梗阻”。
据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之前,有的基层单位因不具备行政执法权,“想管不好管”,导致辖区消防隐患的排查存在薄弱环节。通过消防委托执法试点,把行政处罚、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等部分行政职权委托到镇街,突破执法瓶颈,进一步压实火灾防控责任。
3月31日,泰州市海陵区政府批复同意选取城中街道、罡杨镇试点开展委托消防监督执法,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别举行消防行政执法事项委托协议签约仪式。这是泰州市首批消防执法委托执法点,在打通消防执法“最后一公里”上做出了积极探索。
自此,消防部门与相关镇街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执法人员挂钩联系、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机制,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监管网络。结合每月任务清单工作督导,定期到镇街开展帮扶指导。由消防监督员对镇街综合执法人员开展业务指导,指派执法文员定点帮扶,采取跟班作业、“一对一、点对点”等方式,帮扶指导镇街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着力解决镇街在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擅自停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以及电动车违规停放等消防管理上的执法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