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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会协奏曲”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14日A08

日期: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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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开 庭       上一篇    下一篇

(上接A版)铜山法院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结合法官进网格、法治副校长等活动持续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

指导为本 约束“养而不教”行为

看着一张张小宇伤痕累累的照片,承办法官刘家合满是心疼。

刚满12周岁的小宇是一起由同学欺凌引发的校园伤害案件受害者。课间休息时,张某等3名同班同学用塑料瓶接饮水机的热水倒进小宇的裤裆,接着又倒了一杯凉水,导致小宇身体和精神双重伤害,甚至不愿意上学。小宇父母起诉要求张某等3人赔偿损失。

审理过程中,刘家合发现3位未成年人家长未能正确认识校园欺凌事件的严重性,认为只是孩子间打闹的“意外”,平时也疏于管教孩子,遂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庭审结束后,刘家合将3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带至幸福家庭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从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发,释法说理,具体而细致地帮助他们厘清家教问题,树立正确的家教观。

“我们回去以后一定好好养育孩子,引导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在接受法官的家庭教育指导后,3名未成年被告人父母均深刻认识到了问题所在。

随着“依法带娃”时代的到来,铜山法院与时俱进,联合妇联、关工委、民政、司法等部门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构建多元主体协调配合的家庭教育体系,并聘请10名具有心理学、教育学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家庭教育指导师,建立家庭教育跟踪帮教机制,促进父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校园欺凌、疏于管教等问题,铜山法院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累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65份,有效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刘娟告诉记者。

干预为要 压实“问题父母”责任

“我会认真学习一技之长,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价值,以实际行动回馈父母和社会。”判后回访时,面对法官的谆谆教诲,小郑承诺在今后的日子里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因交友不慎,小郑在他人蛊惑下结伙殴打他人并抢走他人手机,铜山法院审理判决小郑犯抢劫罪,综合考虑其悔罪表现等因素,依法作出缓刑判决。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无论工作多忙、生活多难,都不应缺席孩子的成长……”5月16日下午,铜山法院开展“‘铜’话课堂,护航成长”主题互动讲座,对小郑等20余名失足少年的监护人集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构成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或被害人的家庭教育存在严重问题的监护人,该院通过发出家庭教育指导裁定的方式,要求其定期到法院接受指导,对拒不参加的“问题父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敦促其正视家庭教育的紧迫性和严肃性,现已作出家庭教育指导裁定2份。

铜山法院建立了“问题父母”专有档案,通过电话回访、联合回访等方式动态掌握监护职责履行情况,视情况委托基层组织、妇联等单位对失足未成年人及其父母进行走访、监督,及时调整帮教内容和方式,促进未成年人矫正人生坐标。

“家庭教育是家事,更是国事,既可以从道德上评判,又可以从法律上约束,其特殊性要求人民法院要主动作为、能动司法,不断创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通过个案不断强化和发挥司法裁判价值引领作用,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形成注重家风家教的文化合力,规范家事行为规则和界限,切实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铜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长伟的话语掷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