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723民初3733号
徐新兵:本院受理原告王庆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1802号
南通兴卓依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芦俊:本院受理原告盐城市泰盛达纺织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南通兴卓依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芦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18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盐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2718号
王健:本院受理原告王可欣(曾用名王可馨)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号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8446号
刘勇:本院受理原告郝鹏阳与被告刘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集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8461号
刘韧:本院受理原告刘莉与被告刘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集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8447号
王波:本院受理原告闻青溪与被告王波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集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8460号
李先庆:本院受理原告胥保权与被告李先庆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集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8451号
杨纪胜:本院受理原告杨坤与被告杨纪胜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集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373号
孙亚平:本院受理汪伟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因无法完成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B305室)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443号
李金霞:本院受理原告杨亚强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4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990号
张敬伦、张敬学:本院受理原告刘庆芳诉你们赡养费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