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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13日A09

日期: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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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72民初994号

南京缚天运贸有限公司、兴化市江海运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 (2023)苏72民初994号原告乔九荣与被告赵梅芳、赵国民、南京缚天运贸有限公司、海安县第六航运有限公司、兴化市江海运贸有限公司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南京缚天运贸有限公司、兴化市江海运贸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海事法院

(2023)苏72民初995号

南京缚天运贸有限公司、兴化市江海运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 (2023)苏72民初995号原告费长里与被告赵梅芳、赵国民、南京缚天运贸有限公司、海安县第六航运有限公司、兴化市江海运贸有限公司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南京缚天运贸有限公司、兴化市江海运贸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海事法院

(2023)苏0922民初2348号

殷明:本院受理原告马艳强与被告殷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23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3092号

王亮:本院受理原告王子煊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3098号

陈之宠:本院受理原告张晓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3324号

戴晓黎:本院受理原告盐城金诺物业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3705号

郑桂梅:本院受理原告张玉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370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3997号

江苏安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建春与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4160号

顾志文、喻冬林:本院受理原告王亚平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897号

顾海军:本院受理原告赵长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18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145号

赵跃:本院受理原告郑后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B307)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