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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化”推动政府购买合同审查工作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13日A08

日期: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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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专题       上一篇    下一篇

今年以来,张家港市凤凰镇认真贯彻《张家港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购买服务合同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的要求,在制度规范、程序合法、专业保障三个方面发力,创新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工作,为政府合同审查工作保驾护航。

制度引领,以联动化把关明确审查责任。为进一步规范凤凰镇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纠纷,2023年1月31日,经镇党委、政府同意,成立凤凰镇法制审查委员会。实行各部门联合审查机制。送审机构在送审购买服务合同时,应一并提交送审函、合同草案、与合同有关的材料。

程序合法,以规范化流程提高审查标准。按照该办法要求,在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之前,需由法制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未经法制审查委员会审查或审查未通过,一律不得签订。规范工作流程。审查机构在审查过程中,应当召开合法性审查会议,会议结束后制作会议记录,参加会议的审查委员会成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

队伍保障,以专业化体系提升审查质效。通过利用公职律师、聘请专职法律顾问等方式,着力解决审查人员力量不足问题。凤凰镇法制审查委员会由法治工作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为内部成员,共同参与购买服务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注重发挥专业机构的专业优势,不断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和专业化。

(徐家玮)